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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丰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的书面审核意见2018-10-30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浙江晨
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浙江晨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丰科技”)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晨丰科技第二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
和人员进行了调研,认为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
事、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
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
力。




                                 提名委员会委员:王卓、朱加宁、何文健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