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丰科技: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2020-11-16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4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丰科技”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得到切实履行,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若未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则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
1
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本人愿意依
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由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
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
理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本公司对此作
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本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同意由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
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6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