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丰科技: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0-12-07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3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LED 绿色照明节能结构组件项目、绿色照明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9,823.19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节余募集资金安排: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决策程序说明:相关议案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2020 年 12 月 4 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 绿色照明节能结构组件项目、绿色照明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结项,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节余资金 9,823.19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88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2,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1.04 元,共计募集资金 52,600.00 万元,坐扣承
销费用 3,739.68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8,860.32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与本次发行权益性证
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46,325.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
463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1、2018 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情况
2018 年 8 月 27 日及 2018 年 9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及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的议案》,将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
结构及投资进度:
(1)公司变更募投项目“LED 绿色照明节能结构组件项目”实施地点
原实施地点 变更后实施地点
盐官镇天通路2号(原电镀园区西区、中区)、盐
盐官镇天通路2号(原电镀园区西区)
官镇杏花路4号
本次募投项目“LED 绿色照明节能结构组件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主要为合理利用
公司现有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
(2)公司变更“LED 绿色照明节能结构组件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变更前 变更后
本项目总投资额38,265万元,其中9,702万元
本项目总投资额38,265万元,其中9,702万元
用于厂房建设及装修、购置部分厂房及装修
用于厂房建设及装修,20,550万元用于生产
(购置金额1,800万元),20,550万元用于生
设备、测试设备和其他设备的投入及安装,
产设备、测试设备和其他设备的投入及安装,
预备费1,51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500万元。
预备费1,51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500万元。
本次募投项目“LED 绿色照明节能结构组件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主要系公司
厂房布局进行调整的原因。
(3)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将募投项目“绿色照明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的完工日期从 2018 年 11 月底调整为 2019 年 11 月底。“绿色照明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的延期主要系公司厂房规划调整,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对该项目计划进
度进行了调整。
2、2019 年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2019 年 8 月 27 日及 2019 年 9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
(1)公司将“LED 绿色照明节能结构组件项目”的完工日期从 2019 年 11 月底调
整为 2020 年 11 月底。该项目调整主要由于实施地点发生变更、公司厂房布局及项目内
部投资结构调整,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对该项目计划进度进行了调整。
(2)公司将“绿色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完工日期从 2019 年 11 月底调整为
2020 年 11 月底。该项目调整主要由于基建工程延期,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对该项目
计划进度进行了调整。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
会同保荐机构与各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至日余额 募投项目
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 LED 绿色照明节能
201000183956013 38,265.00 7,363.87
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 结构组件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绿色照明研发中心
1204086629201066826 6,950.00 2,459.24
公司海宁斜桥支行 建设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9350301041818186 1,110.00 0.08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海宁盐官支行
合计 - 46,325.00 9,823.19 -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投入募 利息及理财
序号 项目名称 截至日余额
投资总额 集资金额 收益净额
LED 绿色照明节能结构
1 38,265.00 32,832.21 1,931.08 7,363.87
组件项目
绿色照明研发中心建
2 6,950.00 4,954.90 464.14 2,459.24
设项目
3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110.00 1,175.06 65.14 0.08
合计 46,325.00 38,962.17 2,460.36 9,823.19
三、拟结项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因“LED 绿色照明节能结构组件项目”实施地点发生变更、公司厂房布局及项
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延期至 2020 年 11 月底。为应对快速变化的国
内外市场形势,在产能满足不了订单需求时,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了海宁明益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 51%股权。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的 LED 灯罩产能已达到募投项目
中 LED 灯罩的设计产能,此募投项目实施新增的照明结构组件产能及收购海宁明益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新增的部分产能,已达到募投项目的设计产能。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
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
地降低项目实施费用。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
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已达到设计产能,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9,823.19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其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
发展。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上述资金转入其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将在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予以注销。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晨丰科技将继续保持和巩固公司在照明供应链配套企业中的领先地位,依托产品研
发、制造工艺、智能生产等方面的优势,重点提高绿色照明相关配套产品的智能化和高
可靠性等方面的能力,加快国外市场“一带一路”沿线的产业布局。公司将围绕照明行
业、厨电行业等,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种类,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晨丰科技的日常经营活动,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财务费用,
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六、决策程序及审核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与会董事
一致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情况,结合公司发展现状,经公司相关部门
的评审和保荐机构的核查,公司相关募投项目具备结项条件。公司依法对其作结项处理
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加速资金周转,不存在
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加速资金周转,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晨丰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晨丰科技实际业务经营的需要,有
利于晨丰科技的长远发展和规划,不存在损害晨丰科技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上述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