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1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授信额度内 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 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 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有效期自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拟为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益电子”)、景德镇市宏 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亿电子”)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6,000 万 元的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 23,000 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有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一、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在不超过总 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 等融资业务,有效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 二、为融资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 公司拟为下列控股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6,000 万元的担保。 (一)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在合并报 拟授信或担保额度 序号 被担保公司 表内 (万元) 1 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是 18,000 2 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是 18,000 在担保总额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相互调剂使 用,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明益电子基本情况 1.名称: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3.公司出资比例:67% 4.注册地址:海宁市盐官镇工业园区天通路 2 号 15-16 幢 5.法定代表人:陈常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模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家用电器研 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有色金属铸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最近两年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78,048,243.34 112,499,201.46 负债总额 108,772,706.90 59,119,863.61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08,511,838,.15 58,816,691.86 所有者权益 69,275,536.44 53,379,337.85 营业收入 161,024,513.98 139,242,432.40 净利润 15,896,198.59 20,288,349.91 (三)宏亿电子基本情况 1.名称: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壹仟贰佰万元整 3.公司出资比例:67% 3.注册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丽工业区 2 号 4.法定代表人:彭金田 5.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覆铜板)、模具、电子元件、印制电路板、照明灯具、 家用电器制造、销售;电子产品研发、金属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两年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36,702,092.39 158,484,668.93 负债总额 198,628,629.74 122,518,170.99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92,868,559.79 121,760,090.99 所有者权益 38,073,462.65 35,966,497.94 营业收入 182,670,882.28 129,731,926.82 净利润 2,106,964.71 9,385,500.67 三、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的需要, 有利于保障其稳定发展、提高经营效率,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其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对其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此 次对外担保预计及授权的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 23,000 万元,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 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