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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9-28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1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亿电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提供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所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 23,900 万元

   (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不存在有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

需求,公司本次为宏亿电子提供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担保。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

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

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6,000 万元的担保;在担保总额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

实际情况对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相互调剂使用,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

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授信额度内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21)、《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1-03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丽工业区 2 号

    3.法定代表人:彭金田

    4.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覆铜板)、模具、电子元件、印制电路板、照明灯具、

家用电器制造、销售;电子产品研发、金属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资产                                   236,702,092.39             425,545,111.98

负债                                   198,628,629.74             377,058,097.00

流动负债                               192,868,559.79             369,654,096.71

净资产                                  38,073,462.65              48,487,014.98

         项目名称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1-6 月

营业收入                               182,670,882.28             188,121,910.28

净利润                                   2,106,964.71              10,413,552.33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南支行(以下简称“九江银行”)签订最高

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同意为九

江银行与宏亿电子自 2021 年 9 月 26 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26 日止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

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大写金额)叁仟万

元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

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

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 31,000 万元(含本担保),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27.92%,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