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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8-29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8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浙江晨
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保证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晨丰科技”)决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之内,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
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大额存单、结构性
存款、定期存款等保本型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
授权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55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15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
募集资金 41,500.00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64 号)。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
情形。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概况
    1.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
质押。
    2.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单个产
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3.投资额度
    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投
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资金管理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须设立专用账户,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
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决策程序
    本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
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
    6.投资授权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
好的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
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授权额度内运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
产生不良影响。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高公司
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等保本型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收益。在确保
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保本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
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
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
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授权额
度内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大额
存单、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保本型产品投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并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晨丰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决策程序,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