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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丰科技:晨丰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01-04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晨丰科技
股票代码:603685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大冶骥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大冶大道 133 号广厦花园 6 栋 1 单元 201 室
通讯地址: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大冶大道 133 号广厦花园 6 栋 1 单元 201 室




                                               签署日期:2023 年 1 月 3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
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
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晨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大冶骥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骥晨企管”)经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合伙企业并进行清算,骥晨企管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将由其合伙人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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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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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大冶骥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骥晨企管

公司、晨丰科技      指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冶骥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散并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清算,骥晨企管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由其合伙人
                           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从而引起的相关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指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大冶骥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大冶大道 133 号广厦花园 6 栋 1 单元
主要经营场所
                     2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魏一骥

注册资本             2,625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81MA28A2FP8Q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19 日
合伙期限             2015 年 11 月 19 日至 2035 年 11 月 18 日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主要经营范围         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骥晨企管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信息:
姓名                                     魏一骥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330481************
国籍                                     中国
长期居住地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任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
其他任职情况
                                         总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骥晨企管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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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骥晨企管的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骥晨企管并进行清算注销,目前已取得大冶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骥晨企管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拟通过非
交易过户方式由其合伙人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从而引起相关权益变动。本次权
益变动实施后,骥晨企管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其各合伙人将由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变为直接持有。
二、未来股份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取得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
的《登记通知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任何明确计划、协议或者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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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骥晨企管的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骥晨企管并进行清算注销,目前已取得大冶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骥晨企管持有的晨丰科技 11,620,990
股(占晨丰科技总股本的 6.88%)拟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由其合伙人按持股比例
进行分配,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晨丰科技股份,其各合伙
人将由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变为直接持有。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持股情况
     骥晨企管的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骥晨企管并进行清算注销,其持有的晨丰科
技的无限售流通股 11,620,990 股(占晨丰科技总股本的 6.88%)拟通过非交易
过户方式由其合伙人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序                  在骥晨企管的持股     对应分配晨丰科技   占公司总股本
      合伙人姓名
号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1       魏一骥             54.41           6,323,368.03         3.74
2       瞿月艳             4.00             464,839.60          0.28

3       张伟其             3.33             387,366.33          0.23
4       林玉利             2.67             309,893.07          0.18
5       毛君挺             1.87             216,925.15          0.13
6       朱伟峰             1.73             201,430.49          0.12
7       何雪珍             1.67             193,683.17          0.11
8       何文根             1.40             162,693.86          0.10

9       姚如华             1.40             162,693.86          0.10
10      张晓天             1.33             154,946.53          0.09
11      戴新杰             1.33             154,946.53          0.09
12      方凯天             1.33             154,946.53          0.09
13       马俊              1.33             154,946.53          0.09
14      孙若飞             1.33             154,946.53          0.09


                                     8
序                在骥晨企管的持股   对应分配晨丰科技   占公司总股本
     合伙人姓名
号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15     郭宪文          1.20             139,451.88          0.08
16     王婷婷          1.20             139,451.88          0.08

17     张志强          1.07             123,957.23          0.07
18     顾建平          1.07             123,957.23          0.07
19     赵卫强          1.07             123,957.23          0.07
20     刘建权          1.07             123,957.23          0.07
21      张强           0.93             108,462.57          0.06
22     何文昌          0.67             77,473.27           0.05

23     沈红春          0.67             77,473.27           0.05
24     唐海清          0.67             77,473.27           0.05
25     褚小敏          0.67             77,473.27           0.05
26     应利锋          0.67             77,473.27           0.05
27     高立卫          0.67             77,473.27           0.05
28     赵菊明          0.67             77,473.27           0.05

29     徐玉明          0.67             77,473.27           0.05
30     汪朝辉          0.67             77,473.27           0.05
31     方国威          0.67             77,473.27           0.05
32     徐长林          0.67             77,473.27           0.05
33     刘军华          0.67             77,473.27           0.05
34      徐艳           0.60             69,725.94           0.04

35     江卓慧          0.53             61,978.61           0.04
36     沈晓萍          0.53             61,978.61           0.04
37     郭志杰          0.40             46,483.96           0.03
38     姚再华          0.40             46,483.96           0.03
39     双伟刚          0.40             46,483.96           0.03
40     金剑叶          0.40             46,483.96           0.03
41     柳国伟          0.40             46,483.96           0.03

                                 9
序                   在骥晨企管的持股         对应分配晨丰科技   占公司总股本
      合伙人姓名
号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42       王伟其             0.40                 46,483.96           0.03
43       杨晓东             0.36                 41,835.56           0.02

44       江雪洪             0.28                 32,538.77           0.02
45       尹跃峰             0.28                 32,538.77           0.02
46       吴益良             0.27                 30,989.31           0.02
注:上述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后,骥晨企管将不再持有晨丰科技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
     (一)骥晨企管在《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
股说明书》中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最
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
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除发生本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商业登记证及其他法律文件记载的营业期限届满且本企业股东会决定不再延长
营业期限的情况外,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票数量
不超过《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限。
     4.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
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本次因骥晨企管解散,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取得公司股份的全体合伙

                                         10
人承诺,将继续履行骥晨企管在《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关承诺。
    (三)本次骥晨企管解散后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
    (四)骥晨企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
营。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
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更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非交
易过户的相关手续。




                                  11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晨丰科技
股票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相关披露要求,对本次权
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
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
提供的其他信息。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晨丰科技证券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 4 号
   电话:0573-87618171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冶骥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魏一骥


                                                      2023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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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                       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有限公司                               杏花路 4 号

股票简称             晨丰科技              股票代码         603685

                     大冶骥晨企业管理                       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大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合伙企业(有限合                       冶大道 133 号广厦花
称                                         注册地
                     伙)                                   园 6 栋 1 单元 201 室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
                     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法人资格丧失所涉非交易过户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 11,620,990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 6.88%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变动数量: 0 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0%
变动比例



                                      16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后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 非交易过户
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        否    □ (备注:不适用)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        否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        否    □ (备注:不适用)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是     □        否    □ (备注:不适用)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 (备注:不适用)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备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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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冶骥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魏一骥


                                                       2023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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