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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市场主
体变更登记的议案》。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
的人士办理相应的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浙江省市场监督
管理局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为 3 名。董事会设董 成,其中独立董事为 3 名。董事会设董
事长 1 人。                          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人,设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
产生。                               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产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
                                     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 5 名,财务总监 1 名, 公司设副总经理 7 名(公司可按实际发
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展需要增减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 名,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章程》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其他条款内容未作变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