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达: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21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
资料,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和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2、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的董事长以及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
规定的上市公司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决的情况;
3、同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新一届董事长以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相关决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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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永清 王海明 钱育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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