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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胜达: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12-27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我们作为浙江大胜达
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胜达包装”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
事求是的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拟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针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公司向浙江双可达纺织有
限公司租赁房产的议案》,我们认为:浙江双可达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
可达”)系胜达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且公司董事长方能斌担任双可达的
董事长兼总经理,双可达系公司关联方,因此公司因北塘路 52 号经营场所拆迁
导致的搬迁需要,向浙江双可达纺织有限公司租赁房产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经
我们审慎审核,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系为减小拆迁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合理、客观,在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采取了必要的风险
防范措施,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交易不影
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同意将此
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
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郭永清




                                                  2019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
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王海明




                                                  2019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
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钱育新




                                                  2019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