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2019年度分红政策及执行的承诺的公告2020-04-10
股票代码:603687 股票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0-022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分红政策及执行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相关议案。
目前,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正在中国证监会审核当
中。为顺利推进本次发行审核工作,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
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吾校、方能斌、方聪艺就公司 2019 年度分红政策及
执行的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 控股股东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本企业承诺将向董事会提出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保证提案中公司 2019
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公司 2019 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届时公司经营
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中小股东意见和诉求的基础
上拟定,本企业承诺在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中投票同意符合前述
规定的议案。”
2. 实际控制人方吾校、方能斌、方聪艺承诺:
“本人承诺将向董事会提出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再
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保证提案中公司 2019 年度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公司 2019 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届时公司经营
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中小股东意见和诉求的基础
上拟定,由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明确意见后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本人承诺在董事会表决中投票同意符合前述规定的议案,
同时本人承诺促使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在公司 2019 年
度股东大会表决中投票同意符合前述规定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