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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胜达: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29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0-027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沙洁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 2019 年的实际工作情况,编制了《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
作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发 布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方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议
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19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
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经审
核,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议
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19 年实际运营情况,编制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议
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019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105,647,086.81 元,鉴于公司
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基础上,从公司及股东的
长远利益出发,结合公司发展规划,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建议公司 2019 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10,830,732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26 元(含税)。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业务开拓和经营管理,努力提高盈
利能力,持续为股东创造较高的投资回报。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
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决策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表决结果:3 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议
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的 2019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进行
认真评价,鉴于其在公司年报审计中所体现的专业水平和良好服务,继续聘请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负责本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独立承办注
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我们同意拟继续
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表决结果:3 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议
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及相关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
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 情 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

    表决结果:3 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对该报告进行鉴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

    表决结果:3 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议
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0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