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达: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1-07-01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1-034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前期已使用银行承
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在后续的募投项目实施期间,继续使用银行
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
有资金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资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053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
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7.35 元,募集资金总额 36,750.00 万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 32,595.44 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611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会
同保荐机构与各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4 号)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 5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550 万张,期限 6 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00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各项发行费用
1,321.48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678.52 万元。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644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与各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前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及本次拟置换
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效率,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公司预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了部分募投项目设备采购等
所需资金,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予以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 1-6 月使用银
募集资金拟投 本次拟使用募集
募投项目名称 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
入金额 资金置换的金额
投项目所需资金金额
年产 1.5 亿方绿
色环保智能化高 14,595.44 215.91 215.91
档包装纸箱技改
项目注[1]
年产3 亿方纸包 29,000.00 284.43 284.43
装制品项目注[2]
注[1]:该笔银行承兑汇票拟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账户进行置换
注[2]: 该笔银行承兑汇票拟由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账户进行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三、后续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在后续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
据实际情况继续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在申请支付募投项目相应款项时,由公司采购部门填制付款审批单,并
注明付款方式,如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
审批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并建立台账;
2、公司财务部门按月编制当月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汇总明细表,于次月
10 日前报备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
财务制度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3、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审核后,于次月 15 日前将以背书转让形式支付的银行
承兑汇票等额的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公司经
营活动。
4、非背书转让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以等额的募集资金支付到期应
付的资金。
5、保荐机构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事项进行现场检查,如发现存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置换不规范等现象,公
司应积极更正。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
节省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存
在改变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制订的业务操作流程符合募集资金监管的相关要求,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制订的业务操作流
程符合募集资金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
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
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
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
本,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监管规定要求。综上,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
额置换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