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天然气:关于独立董事对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2017-04-21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对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作为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安徽
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针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
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听取了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并听取
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从事审计工
作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
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情况。
2、本次续聘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审议通过,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程序
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同意继续聘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周世虹 石 强 李洪峰 尹宗成
2017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