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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天然气:独立董事关于向子公司安徽省皖能新奥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2-22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向子公司安徽省皖能新奥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
             款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子公司安徽省

皖能新奥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并基于

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以上议案

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

效率,支持子公司安徽省皖能新奥天然气有限公司的经营发展。贷款

利率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意公司向子公司安徽省皖能新奥天然气有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

    独立董事: 周世虹 石 强 李洪峰         尹宗成

                                                   2017 年 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