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天然气:独立董事关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贷款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2-22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贷
款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能源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贷款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并基于
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以上议案
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信贷等
金融服务,有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的融通,解决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流动资金短缺问题,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促进公司业
务的发展。交易各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对该项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意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贷款。
独立董事: 周世虹 石 强 李洪峰 尹宗成
2017 年 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