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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天然气:关于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2018-04-20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对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安徽

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针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

料、听取了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基于独

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 2017 年末总股本

33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 元人

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0,32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至下一年度。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我们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 2017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周世虹    石   强 李洪峰   尹宗成

                                                  2018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