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天然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18-039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定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安徽
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 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经济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十)聘任或者解聘
第一百三十五条 (十)聘任或者解聘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
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高
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惩事项;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可以设副总经理 2-5 名,由董事 公司可以设副总经理 2-5 名,财务总
会聘任或解聘。 监、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董事会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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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 书各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和董事会秘书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六十条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
第一百六十条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总工程师、总经济师;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还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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