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天然气:关于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2019-05-30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
规定,作为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 2019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在审阅公司提供的有关
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董事会聘任朱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朱磊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
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3、朱磊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其所担任的相应岗
位的职责要求。
4、朱磊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聘任程序规范,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朱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周世虹 钱进 李洪峰 尹宗成
2019 年 5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