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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天然气: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09-11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资料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五日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录

会议须知     - 2 -

会议议程     - 4 -

会议议案     - 6 -

议案一:关于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6 -

议案二: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 11 -

议案三: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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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

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

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

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携带相

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

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

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组工作人

员外,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

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

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

相关事宜的处理。

      五、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在会议集中审议议案过程中,参会股东按会议主持人指定的

顺序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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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集中回答股东提问。

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就议案进行发言。

      七、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对表决票中表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来进

行表决:“同意”、“反对”或“弃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未填、

填错、字迹无法辩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八、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采

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

      九、本次会议由现场推举的计票、监票人进行现场议案表决的计

票与监票工作。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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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时间:2020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 76 号能源大厦 3 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到会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表出席及所持股份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

师列席情况,审查会议有效性;

        三、推举监计票人;

        四、宣读议案并请股东针对议案发表意见:

 序号                          审议事项                    报告人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
    1
            《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投
    2
            保责任险的议案

累计投票议案

 3.00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李鹏峰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3.01
            立董事

        五、现场参会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表对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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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六、统计表决结果;

      七、由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八、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股东交流;

      十一、宣布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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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优化财务管理,降低和节约资金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为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业务、财务、融资顾问、信用鉴证
及资金结算、融资租赁、担保等金融服务。鉴于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系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介绍
      1.名称: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住所、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
76 号能源大厦 7 层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盛胜利
      5.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12 年 09 月 18 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000054468522J
      8.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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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
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
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
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
证券投资,仅限于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各类产品、货币市场基金、证券
投资基金、地方政府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及其
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能源集团公司持有 51%的股份,安徽省皖能股份有
限公司持有 49%的股份。
      10.关联关系: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11.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2019年12月31日
                                      总资产                      411,653.81
                               所有者权益合计                       67,772.36
                                    营业收入                        13,737.76
                                      净利润                         5,634.95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类型
      根据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需求,由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及
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业务、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资金结算、
融资租赁、担保等金融服务。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接受能源集团财务公司提供的各种金
融服务。
      (二)预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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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存放在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
额不超过 10 亿元,且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存放在能源集团财
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款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款的比例不超过 30%。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发放的日贷款余额(包
括应计利息及票据业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三)协议期限
      《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签订后三年。
      (四)定价原则
      1、存款服务: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
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
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安徽省能源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同期在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利率。
      2、结算服务: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免费的付
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3、信贷服务:
      (1)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
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
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的基准利率;除符合前述条件外,能源
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能
源集团财务公司提供给能源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同期同类贷款利
率,以最低者为准。
      (2)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办理其他融资性业
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等)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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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不高于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提供服务时收取的水平,同时不
高于向能源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收取的最低水平。
      4、其他金融服务: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
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
标准,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向能源集团公司及其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类
金融服务的费用,以最低者为准。国家其他机关(监管部门)对属于
财务公司业务范畴的其他金融服务收费标准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
行,且收费标准不高于向能源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收取的最低水平。
      三 、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商业银
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提供的各项结算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
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财务管理,增加融
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
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四、2020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2020 年年初至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公告日,公司与关联人累计发
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公司存放于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41,689.32 万元,
取得存款利息收入 306.82 万元。
      2、公司通过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
2,672.9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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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金融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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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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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
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
任保险。
      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每年不高于 2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与保险公司
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险费总额:每年不超过 15 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公司最
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保险合同生效后 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
经营管理层办理全体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
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
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
险合同期满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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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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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原独立董事周世虹先生任职期已满六年,根据证监会《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四(四)“独立董事连任

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相关规定,周世虹先生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和考核委

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周世虹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障董事会正常运作,按照《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根

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现选举李鹏峰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接替原独立董事周世虹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鹏峰先生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

      个人简历如下:

      李鹏峰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

士学历,律师。曾任安徽安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安徽承义律师事

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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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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