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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天然气: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2021-07-2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证券代码:603689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请做好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审委会议
                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七月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请做好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关于请做好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的要求,国元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会同发行人安徽省天然气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天然气”、“发行人”、“申请人”或“公
司”)、发行人律师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及发行人
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对相关
问题进行了核查和落实。

    如无特别说明,本告知函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中释义一
致。本告知函回复的字体规定如下:

            告知函所列问题                         黑体、小四
        对告知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小四
             补充披露内容                        楷体加粗、小四

    本告知函回复中所列数据可能存在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所列示相关单项数
据直接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8-1-1
                                                             目录

问题 1............................................................................................................................. 3
问题 2........................................................................................................................... 11
问题 3........................................................................................................................... 19
问题 4........................................................................................................................... 22




                                                              8-1-2
           问题 1、关于资金占用。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从集团财务公司获得金融服
       务和从第三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获得金融服务的金额及占比分别如下:

           (一)存款情况
                                                                                           单位:万元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在 财 务
公 司 的
         37,259.42        74.48%     33,741.70      64.28%     25,818.52      65.26%     20,492.97    44.52%
存 款 余
额
在 银 行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12,767.72        25.52%     18,753.98      35.72%     13,746.13      34.74%     25,540.94    55.48%
构 的 存
款余额
合计       50,027.14     100.00%     52,495.68     100.00%     39,564.65 100.00%         46,033.91   100.00%

           (二)贷款情况
                                                                                           单位:万元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在财务
公司的
                    -           -             -           -             -           -    1,300.00     2.57%
贷款余
额
在银行
及其他
金融机    54,751.17     100.00%     55,186.40     100.00%     52,759.16     100.00%     49,197.20    97.43%
构的贷
款余额
合计      54,751.17     100.00%     55,186.40     100.00%     52,759.16     100.00%     50,497.20    100.00%

           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支付的现金为 477,159.18 万元,月均支付 39,763.27
       万元,2020 年末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 33,741.70 万元,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公司贷款以长期借款为主,主要用于长输管线投资建设,天然气管网建设属于关
       系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通常可以取得政策性贷款,利率较低,如公司取得的国
       家开发银行贷款利率为 1.2%,因此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较少。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并披露:(1)发行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情况,包括但不限


                                                    8-1-3
于:存款种类、存款利率、日均存款;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与在财
务公司存款的利率;(2)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强制发行人资金存放在集团财务公司
的要求,发行人使用在集团财务公司存管的资金是否需要控股股东或相关关联方
审批,发行人存款资金使用是否可以自由调度;(3)前次募投资金结余是否存管
在集团财务公司;(4)在集团财务公司贷款较少,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余
额较高的情况下,发行人在财务公司存款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控股股
东和集团财务公司通过资金归集占用或变相占用的情形,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5)
历史上发行人在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是否存在不能自主支取或使用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律师说明核查依据与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
见。
       答复:

       一、发行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种类、存款利率、
日均存款;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与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利率

       (一)发行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情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活期存款            1,729.51           1,129.47        1,259.20          1,118.91
存款种类    协定存款           35,529.91       32,612.23          24,559.32      19,374.06
            合计               37,259.42       33,741.70          25,818.52          20,492.97
            活期存款               0.35%              0.35%           0.35%             0.35%
存款利率
            协定存款               1.15%              1.15%           1.15%             1.15%
日均存款                       38,288.25       40,601.54          31,544.81          10,883.60

       (二)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与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利率

       1、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

                                贷款本金
 借款单位          金融机构                  期限        利率                 备注
                                (万元)




                                           8-1-4
                                                                 政策性专项资金,借款日
皖天然气(母                                                     期 2015 年 9 月,发生在与
             国家开发银行         13,398.00 20 年     1.20%
公司)                                                           财务公司开展业务合作之
                                                                             前
             交通银行              5,904.00   8年     5.145%           项目建设长期贷款
                                                    4.41%-5.14
             建设银行              9,390.00 12 年                      项目建设长期贷款
                                                        5%
             广发银行              4,331.26 12 年     5.39%            项目建设长期贷款
皖能港华     渣打银行              5,316.01 3-5 年 4.75%-4.9%            股东委托贷款
             中国邮政储蓄银
                                   2,671.80 15 年     4.75%            项目建设长期贷款
             行
             合肥科技农商行          729.12   1年     4.20%              流动资金贷款
                    小计          28,342.19
                                                                 借款日期 2016 年 11 月和
             交通银行              9,400.00   9年     4.41%      2017 年 9 月,发生在与财
皖能新奥                                                         务公司开展业务合作之前
             建设银行              2,500.00   1年     3.25%             疫情政策性贷款
                    小计          11,900.00
霍山皖能     建设银行              1,000.00   1年     3.25%             疫情政策性贷款
             合计                 54,640.19

    2、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利率

                           项目                            活期存款            协定存款
财务公司主要利率范围                                           0.35%            1.15%

    二、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强制发行人资金存放在集团财务公司的要求,发行
人使用在集团财务公司存管的资金是否需要控股股东或相关关联方审批,发行
人存款资金使用是否可以自由调度

    根据发行人与集团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发行人与集团财务公
司之间的业务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发行人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金
融服务;发行人在集团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
入发行人在集团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集团财务公司保障发行人存款的资金
安全,在发行人提出资金需求时无条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经核查,发行人与集
团财务公司均严格遵守上述《金融服务协议》,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强制干
预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将部分资金存放于财务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


                                          8-1-5
强制发行人资金存放在集团财务公司的要求,发行人使用在集团财务公司存管的
资金不需要控股股东或相关关联方审批,发行人存款资金使用可以自由调度。

    三、前次募投资金结余是否存管在集团财务公司

    发行人与集团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制度,发行人募集资金不存放于集团财务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
定,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徽商银行合肥包河工业园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七里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发行人前
次募集资金存放于徽商银行合肥包河工业园支行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七里塘支行。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
行人将前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于 2018 年 1 月由募集资金专户
转入兴业银行寿春路支行 3,500.00 万元、工商银行四牌楼支行 813.21 万元、建
设银行钟楼支行 500.00 万元和交通银行马鞍山路支行 8,554.60 万元,直接用于
支付上游购气款和偿还短期借款,已全部使用完毕,未存管在集团财务公司。

    四、在集团财务公司贷款较少,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余额较高的情
况下,发行人在财务公司存款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和集团
财务公司通过资金归集占用或变相占用的情形,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投资
者合法权益,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在集团财务公司贷款较少,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余额较高的
情况下,发行人在财务公司存款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存款 37,259.42
万元,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贷款本金余额为 54,640.1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在财务公司存款    在财务公司贷款       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皖天然气(母公司)           16,226.94                    -             13,398.00
皖能港华                        138.63                    -             28,342.19
皖能新奥                          0.76                    -             11,900.00


                                    8-1-6
霍山皖能                           0.02                   -             1,000.00
广德天然气                   4,992.31                     -                      -
和县天然气                   3,085.97                     -                      -
天然气销售公司               2,957.35                     -                      -
清洁能源                     2,355.18                     -                      -
其他子公司                   7,502.26                     -                      -
           合计             37,259.42                     -            54,640.19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母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存款 16,226.94 万元,
在集团财务公司贷款为 0 万元,发行人母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13,398.00 万
元。发行人母公司贷款全部为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利率 1.2%,贷款日期
为 2015 年 9 月,贷款期限为 20 年,该贷款发生在发行人与集团财务公司建立业
务合作(2017 年 12 月)之前。
    发行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较多的主要为皖能港华、皖能新奥和霍山皖能三
家合资子公司,该等子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和贷款均较少,其存款、贷款
系根据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自身的经营所需。上述三家子公司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具体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存款余额           在财务公司存款    外部银行余额
  皖能港华                        2,477.20             138.63         2,338.57
  皖能新奥                        5,293.50               0.76         5,292.74
  霍山皖能                        1,825.60               0.02         1,825.58

    皖能港华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主要系项目建设长期贷款,皖能新奥在其他金
融机构贷款主要系项目建设长期贷款和疫情政策性贷款,霍山皖能主要系疫情政
策性贷款。
    发行人在集团财务公司存款较多的子公司如广德天然气、和县天然气、天然
气销售公司、清洁能源公司等,该等子公司以经营城市燃气业务和 CNG、LNG 销
售业务为主,现金流状况较好,贷款需求较少,在其他金融机构也无贷款。
    集团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其主要职能为向皖能集团及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各种金融服务。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存款 37,259.42 万元。
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支付的现金为 477,159.18 万元,月均付现支付 39,763.27
万元。发行人在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主要用于支付购气款等日常生产经营支出,

                                      8-1-7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存款使用率较高,不存在将不必要的、过度的
资金存放在集团财务公司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的贷款多为期限较长的项目贷款,用途为天然气管道的建
设,最终形成固定资产,而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则用于日常流动性资金的支付,上
述情形是发行人根据自身经营所需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发行人在集团财
务公司贷款较少,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余额较高的情况下,发行人在财务
公司存款较高具有合理性。

    (二)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和集团财务公司通过资金归集占用或变相占用的
情形,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1、集团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2]450 号文件
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2 年 9 月 12 日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徽监管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于 2012 年 9 月 18 日经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
局批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主要职能为向皖能集团及集团成员单位提
供存款、贷款、结算等各种金融服务。集团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国家批准的规范
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必要的
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程序合法
合规。
    3、发行人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
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管理,严格按规定在银行开立账户。发行人
银行账户均由皖天然气独立开立,公司财务部对所有拥有控制权的银行账户实施
统一管理,并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了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发行人严格遵守上述
制度和内部规定,根据自身的需要及自主安排存款的使用,发行人在集团财务公
司的存取款未受到来自于集团财务公司及控股股东的限制。
    4、发行人在与集团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的基础上,公司对于
与集团财务公司的业务执行了全面的业务管理与风险控制措施,主要包括:获取
了集团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及集团财务公司相关情况等资料,

                                  8-1-8
通过成立保障资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制定《公司在安
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安全保障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公司及公司控
股子公司在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集团财务公司运营正
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与
其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控股股东的资金充裕、财务状况良好,控
股股东和集团财务公司没有占用公司资金的意愿、动机和事实,且集团财务公司
在严格的行业监管下规范运作,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之间的金融业务是正常进行
的,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
    5、报告期内,发行人在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良好,
未发生过集团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影响发行人资金使用的情况。发行人定
期核对银行日记账、对账单并编制余额调节表,定期检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与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此外,发行人会计师每年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
说明》。根据会计师最近三年出具的审核报告,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或
集团财务公司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
    6、发行人控股股东及集团财务公司已分别出具说明:“不存在对皖天然气
的银行账户进行集中管理、资金归集的情形,不存在对皖天然气资金占用或变相
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控股股东和集团财务公司不存在通过资金归集占用或变相占用发行人
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五、历史上发行人在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是否存在不能自主支取或使用的
情形

    发行人根据自身需要自主安排存款的使用,发行人在集团财务公司的存取款
未受到来自于集团财务公司及控股股东的限制。自发行人与集团财务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以来,历史上发行人在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不存在不能自主支
取或使用的情形。



                                   8-1-9
    六、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修订稿)》“第五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
易”之“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之“(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之“(5)
其他关联交易”部分补充披露如下:

    “根据发行人与集团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发行人与集团财务
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发行人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
的金融服务;发行人在集团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
资金存入发行人在集团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集团财务公司保障发行人存
款的资金安全,在发行人提出资金需求时无条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将部分资金存放于财务公司,控股股东不存
在强制发行人资金存放在集团财务公司的要求,发行人使用在集团财务公司存
管的资金不需要控股股东或相关关联方审批,发行人存款资金使用可以自由调
度。

    控股股东和集团财务公司不存在通过资金归集占用或变相占用发行人资金
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中介机构核查情况及意见

    (一)核查情况

    1、查阅发行人关于集团财务公司资金事项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信
息披露文件;
    2、查阅发行人与集团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并对条款进行分析;复
核了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和商业银行存贷款情况与执行利率情况;
    3、查阅集团财务公司对外贷款制度和政策,了解集团财务公司的贷款对象、
贷款条件和标准、贷款类型等;
    4、分析发行人贷款构成情况、形成原因、款项用途等情况,了解发行人在
集团财务公司和外部银行贷款的差异情况;
    5、了解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后的资金账户转移及使用情况;
    6、查阅会计师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
明》;

                                   8-1-10
    7、取得发行人控股股东及集团财务公司出具的说明。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将部分资金存放于财务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强制发行人资金存放在集团财务
公司的要求,发行人使用在集团财务公司存管的资金不需要控股股东或相关关联
方审批,发行人存款资金使用可以自由调度,历史上发行人在集团财务公司的存
款不存在不能自主支取或使用的情形。发行人将前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已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未存管在集团财务公司。发行人在财务公司
贷款较少、存款较高具有合理性。控股股东和集团财务公司不存在通过资金归集
占用或变相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问题 2、关于募投项目。据申报材料,发行人募投项目“六安-霍邱-颍上”
干线项目包含六安-霍邱-颍上干线及配套川气联络线、寿县-霍邱支线两个组成
部分。两个组成部分的建设内容均包含线路工程、阀室工程和站场工程。据申请
材料,本次募投项目“六安-霍邱-颍上干线”的用地尚未落实。“六安-霍邱-
颍上干线”属于发行人长输管线业务,经营方式为管输模式,即从上游天然气供
应企业购入天然气,通过自建天然气输气管道向下游城市燃气公司和大工业用户
供应天然气,其盈利模式主要为收取天然气管输费,与发行人现有长输管线业务
的运营及盈利模式一致。按项目建成达产后 30 年运行评价期预测,“六安-霍邱
-颍 上 干线”项目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 13,140.90 万元,年均利润总额为
6,615.00 万元,年均税后利润为 4,961.00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长输管线业务
毛利率分别为 9.34%、8.53%、6.18%和 6.01%呈下降趋势。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并披露:(1)“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取得土地的具
体安排、进度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包括不限于“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线路工程、阀室工程用地落实情况,用
地的计划、具体安排、目前进度,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2)霍邱县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说明能否确保如期解决该募投项
目的用地,如无法取得该募投项目用地拟采取的替代措施,该等替代措施的可行


                                 8-1-11
      性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3)募投项目用地是否存在无法落实的风险,相
      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4)募投项目达到预测期收入利润的前置条件;对比现有
      长输管线业务,说明募投项目收入增长率、毛利率、预测净利润等指标的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会计师说明核查依据与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
      见。
             答复:

             一、“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及对募投项目
      实施的影响,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包括不限于“六安-霍邱-
      颍上干线”项目线路工程、阀室工程用地落实情况,用地的计划、具体安排、
      目前进度,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

             (一)“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用地落实情况,用地的计划、具体安
      排、目前进度

             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线路工程、站场工程、阀室工程。募投项目用
      地的计划、具体安排、目前进度如下:

序
            名称       用地计划        用地具体安排                     目前进度
号
              六安输          2       通过土地出让取得   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皖(2019)六安
                        5,665m
              气站                    建设用地使用权     市金安不动产权第0008559号
              颍上输              2   通过土地出让取得   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皖(2021)颍上
                       9,779.9m
              气站                    建设用地使用权     县不动产权第003700号
                                                         霍邱输气站计划用地将于2021年8月4日进行
              霍邱输          2       通过土地出让取得   招拍挂,地块性质为供燃气用地。
                        6,177m
     站场     气站                    建设用地使用权     发行人已支付竞买保证金并将参与竞买,预计
1
     工程                                                于2021年12月底前取得权属证书。
                                                         寿县输气站的建设用地报批材料已报安徽省
                                                         自然资源厅审批。取得省厅批复手续后,寿县
              寿县输          2       通过土地出让取得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按规定履行招拍挂程序,
                        8,185m
              气站                    建设用地使用权     发行人将在履行必要程序后将取得土地使用
                                                         权,预计不存在办理障碍。
                                                         发行人预计于2022年3月底前取得权属证书。
                                                         根据霍邱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发布的公告,霍
     阀室     霍邱境          2       通过土地出让取得   邱境内阀室的计划用地将于2021年8月4日进
2                       1,360m
     工程     内阀室                  建设用地使用权     行招拍挂,地块性质为供燃气用地。
                                                         发行人已支付竞买保证金、将参与竞买。


                                                8-1-12
                                                   阀室的建设通常在工程的后期,阀室用地暂未
                                                   取得不影响募投项目主体工程的实施,阀室实
                           2
            其余4    666.7m /   通过土地出让取得   际用地位置和面积通常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座阀室      座      建设用地使用权     进行微调。发行人将根据施工计划,在确认各
                                                   阀室最终用地的位置与面积后立即申请土地
                                                   调规、出让,尽快取得用地,预计不存在障碍。
           天然气输气管道采用地下直埋方式,施工完成后恢复至原有地形地貌。根据《土地管理法》
    线路
3          有关的规定,管道埋设用地因不在地面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无需办理征地手续及取得土地使
    工程
           用权证。

           本次募投项目用地尚未全部取得,主要系长输管道类建设项目自身特点所导
     致,具体如下:

           1、长输管道类建设项目用地面积总量不大、数量较多、位置分散

           长输管道类建设项目中,管道本身不涉及永久性用地需求,在土地挖开、埋
     入管道后,即可将地表土地恢复原貌;而在长输管道沿线每隔一定距离设置的阀
     室、分输站属于地上设施,需要永久性用地。不同于一般厂房建设等项目的用地
     单一集中、面积较大,长输管道类建设项目所需土地总量不大、数量较多、位置
     分散。

           2、项目用地大多需单独选址,审批过程较为复杂,周期相对较长

           长输管道工程根据建设规范本身应避开城镇规划区,且线路本身距离长、跨
     度大,导致沿管道建设的附属设施如分输站、阀室往往坐落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需要单独选址。
           单独选址的项目根据有关规定,需逐级报批修改土地利用规划(简称“调
     规”),将所需土地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后再履行常规报批程序取得土地。调规报
     批一般为县、市级国土部门分批对辖区内所有需调规事项进行统一收集,再编纂
     成调规方案统一上报。分输站、阀室用地由于面积较小、需与其他待调规的用地
     共同打包上报审批,导致获批耗时较长。

           3、项目建设阶段因客观原因或涉及对用地位置及面积进行合理微调,延后
     了用地申请的启动时间

           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作为大型基础设施工程,投资金额较大,资金落实、可行
     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地取得、物资设备采购、施工单位选择及管

                                          8-1-13
线优化调整等各个环节均需统筹考虑、计划安排。土地取得是建设计划的一个组
成部分,需满足建设计划的整体要求。同时,分输站和阀室需根据项目沿线地质、
地形条件设置,但在项目初期难以精确确定用地位置和面积,需要在初步设计及
实际施工过程中进行合理微调;确认用地实际位置及面积后,方可开始申请项目
用地,客观上延后了申请启动时间。

    (二)“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土地办理情况对募投项目的影响、是否
导致募投项目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

    基于项目建设的特点和项目用地取得进展,本次募投项目用地至今尚未完全
取得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包括线路工程、场站工程和阀室工程,其中:
    (1)线路工程是整个募投项目主体建设部分,工程量最大,作业周期最长,
其建设内容主要为管线布设,不涉及永久性建筑建设,无需办理征地手续或取得
土地使用权证,工程实施不受项目用地落实情况的限制。因此,场站工程、阀室
工程等需要落实用地的建设部分一般不会影响线路工程的实施进度。
    (2)站场工程的建设内容主要为天然气分输、计量、调压设备的安装,同
时为满足维护、看管需要建有值班室、宿舍及围墙等建筑物、构筑物,工程量较
小,施工周期较短。发行人尚未取得的两处站场工程用地中,霍邱站用地将于
2021 年 8 月 4 日进行招拍挂,寿县站用地已在履行报批流程,预计至迟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底、2022 年 3 月底取得权属证书。根据发行人的建设计划,上述用
地的取得时间能够满足建设工期要求,整个项目实施进度不会因此受到重大不利
影响。
    (3)阀室工程的建设内容包括截断阀安装及围墙等构筑物建设,不涉及建
筑物建设,工程量最小,施工周期最短。阀室工程以管线铺设为前提,在管线铺
设完成后根据建设规范的要求在选定的位置对管道进行截断并安装截断阀等设
备,再建设围墙等构筑物用于保护。鉴于阀室建设以线路工程建设为基础、用地
需求位于工程后期且在用地确定后能够短时间内施工完成,项目用地取得情况对
阀室工程及整个募投项目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8-1-14
    2、募投项目实施具有较高的确定性

    (1)本次募投项目系有助国计民生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项目,属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鼓励类产业。本次募投项目为《安
徽省油气管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1)确立的省级干线管网西纵线的重
要组成部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发展规划。
    《安徽省油气管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1)》明确要求:“各市、县
人民政府要将油气管网基础设施规划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预留和保护路由通
道,落实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开工许可等建设条件,帮助企业协调管道穿跨越、
交叉施工、阻碍工程建设等问题。”因此,发行人募投项目实施具备政策支持。
    (2)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管道线路已依法纳入当地城乡规划,站场用地已
依法取得土地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本次募投项目已取得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出具的《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天然气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核准的批复》
(皖发改能源函【2018】767 号)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安徽省生态环境
厅关于天然气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皖环函
【2020】60 号)。因此,本募投项目已完成线路选址、站场土地规划、项目备案
及环评审批等重要环节,且项目已部分开工实施,具有较高的确定性。
    (3)尚未取得的部分项目用地,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亦不位于生态红线
区内,相关土地审批不存在实质性障碍。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寿县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已出具说明,发行人取得输气站用地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阀室用
地位置和面积确定后,取得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4)由于项目规划用途和实施主体均较为明确,未来项目用地履行招拍挂
程序时,其他市场主体参与土地竞买的可能性较小。
    综上,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具有较高的确定性。

    (三)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

    本次募投项目为《安徽省油气管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1)确立的
省级干线管网西纵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整体符合安徽省天然气管网建设规划。其
中,(1)线路工程不涉及永久用地,选线方案已经沿途规划部门批准、依法纳入
城乡规划,符合土地政策与城市规划。(2)站场工程用地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8-1-15
或土地预审文件,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3)阀室工程用地均按照土地政策
和各地城市规划履行用地程序。发行人在选定阀室用地时,与当地自然资源与规
划部门进行积极沟通,履行必要的规划调整程序,确保阀室用地符合土地政策、
城乡规划。

    二、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说明能否确
保如期解决该募投项目的用地,如无法取得该募投项目用地拟采取的替代措施,
该等替代措施的可行性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

    经发行人沟通,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向发
行人出具了关于项目用地的说明,明确发行人取得部分项目用地不存在实质性障
碍。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均为直接受理发行人调规、
用地申请的主管部门,是审批程序的发起部门及未来土地出让的直接执行部门,
所出具的说明均基于土地出让工作的实际情况,是对发行人两处募投项目用地取
得进展的客观描述。
    发行人已出具承诺,如在预计时点仍未取得募投项目土地的使用权,公司将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与当地政府积极协商,就近尽快取得其他符合土地政策、城市
规划等相关法规要求的项目用地,保障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整体进度不受影响。
    《安徽省油气管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1)》明确要求:“各市、县
人民政府要将油气管网基础设施规划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预留和保护路由通
道,落实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开工许可等建设条件,帮助企业协调管道穿跨越、
交叉施工、阻碍工程建设等问题。”因此,发行人上述替代措施具有可行性,不
会对募投项目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募投项目用地是否存在无法落实的风险,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

    本次募投项目“六安-霍邱-颍上干线”属于《安徽省油气管网基础设施建设
规划(2017-2021)》确定的省级天然气干线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选址与路
线一经确定,除因国家政策层面等特殊因素外,项目建设用地一般不涉及调整变
动。虽然受行业特殊性影响,办理土地权属审批周期较长,但后续办理不存在法
律及政策等实质性障碍。因此,募投项目用地不存在无法落实的风险。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之“五、部分募投项目用地

                                 8-1-16
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风险”中补充披露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次募投项目中霍邱输气站、寿县输气站
及部分阀室用地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本次募投项目“六安-霍邱-颍上干线”
属于《安徽省油气管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1)》确定的省级天然气干
线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选址与路线一经确定,除因国家政策层面等特殊
因素外,项目建设用地一般不涉及调整变动。虽然受行业特殊性影响,办理土
地权属审批周期较长,但后续办理不存在法律及政策等实质性障碍。”

       四、募投项目达到预测期收入利润的前置条件;对比现有长输管线业务,
说明募投项目收入增长率、毛利率、预测净利润等指标的合理性

       (一)募投项目达到预测期收入利润的前置条件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取值                  依据
                                        投产当年输气量为
                                               4 3
                                    18,590×10 m ,以后逐年增    依据管线沿途城镇天然
                            4 3
 1     天然气销售气量     10 m /a   加,经营期第 16 年输气量     气专项规划、人口数量、
                                                   4 3
                                    为 46,553×10 m ,以后每年     经济发展水平测算
                                           保持该气量
 2     天然气进气价       元/m                   2.20             国家发改部门指导价
 3     管输费             元/m                   0.33                发改部门核定
 4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年                   30                   可使用年限
 5     无形资产摊销年限     年                   30                无形资产摊销年限
                                                                   按固定资产原值的
 6     修理费              万元     年均修理费为 1,471 万元
                                                                       2.5%计算
 7     人员费用            万元     年均人员费用为 768 万元      按人均 16 万元/年计算
 8     安全生产费          万元     年均安全生产费为 296 万元    按营业收入 1.5%计算


       按项目建成达产后 30 年运行评价期预测,“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可
实现年均管输费收入 13,140.90 万元,年均利润总额为 6,615.00 万元,年均税
后利润为 4,961.00 万元。

       (二)对比现有长输管线业务,说明募投项目收入增长率、毛利率、预测
净利润等指标的合理性

       1、现有长输管线业务收入增长率、毛利、毛利率

                                                                          单位:万元

                                      8-1-17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2018 年度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长输管线业务收入        96,422.85 303,225.25       -2.66%   311,502.98   21.92%   255,504.50
长输管线业务毛利         5,792.24     18,744.66         -    26,556.28        -    23,860.34
长输管线业务毛利率           6.01%       6.18%          -       8.53%         -       9.34%

        2020 年受疫情影响,上游气源价格及省内短途管输费下调,导致 2020 年长
    输管线业务收入略有下滑。最近三年公司长输管线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为 9.63%。

        2、“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收入增长率、毛利率、预测净利润等指标
    的合理性

        (1)发行人“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效益测算中,投产当年输气量为
    18,590×104m3,以后逐年增加,经营期第 16 年输气量为 46,553×104m3,以后每
    年保持该气量。前 16 年平均收入增长率为 9.40%,与发行人最近三年长输管线
    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基本一致。
        (2 ) 发行 人“ 六安 - 霍邱- 颍上 干线 ”项 目效益 测算 中, 年均 输气量
    39,820.91×104m3,年均管输费收入 13,140.90 万元,年均利润总额为 6,615.00
    万元,考虑上游气源采购成本后年均销售收入为 93,513.38 万元,年均利润总额
    为 6,615.00 万元,毛利率为 7.07%,高于发行人 2020 年长输管线业务毛利率
    6.18%,低于发行人 2019 年长输管线业务毛利率 8.53%。
        综上,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收入增长率、毛利率、预测净利润等指标测算具
    有合理性。

        五、中介机构核查情况及意见

        (一)核查过程

        1、取得发行人《安徽省天然气六安-霍邱-颍上支线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及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天然气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核准的批复》等项
    目审批文件;
        2、取得发行人募投项目用地已经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登录、查询霍邱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核查发行人募
    投项目用地的取得情况;
        3、取得并查阅发行人已经取得的土地预审意见、管线路由的复函,核查发

                                          8-1-18
    行人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乡规划;
           4、取得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说明,了
    解募投项目用地的计划、进度;
           5、查阅了发行人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资料,分析发行人业务规模、业务
    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
           6、了解公司资金预计使用情况。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会计师认为,募投项目部分站场和阀室用
    地正在依法依规办理,预计取得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募投项目用地符合土地政策
    和城市规划;募投项目用地不存在无法落实的风险;对比现有长输管线业务,“六
    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的收入增长率、毛利率、预测净利润等指标具有合理性。

           问题 3、关于补充天然气项目建设运营资金。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货
    币资金余额为 50,027.14 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 2,000 万元。发行人计划
    将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中的 18,000 万元用于其他天然气项目建设运营资金。请
    发行人结合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预计使
    用情况,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答复:

           一、请发行人结合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
    及资金预计使用情况,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一)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2018 年度
                    金额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44,557.03    476,359.70        14.20%   417,119.79        28.70%       324,097.58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24,097.58 万元、417,119.79 万元、
    476,359.70 万元和 144,557.03 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 28.70%、14.20%和
                                           8-1-19
           23.27%,公司业务规模整体呈增长趋势,营业收入规模的增长,导致公司对流动
           资金需求增加。

               (二)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6,662.87         530,340.06      457,688.45      357,053.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7,861.98         477,159.18      425,741.34      332,735.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00.89            53,180.88       31,947.10     24,317.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79.99         -35,233.35      -34,569.61      -19,313.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9.44            -5,016.43       -3,755.60     -9,946.7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68.54            12,931.10       -6,378.11     -4,942.42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4,317.54 万元、
           31,947.10 万元、53,180.88 万元和 8,800.89 万元。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支付
           的现金为 477,159.18 万元,月均付现支付 39,763.27 万元。截至 2021 年 3 月末,
           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 50,027.14 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 2,000 万元,可
           动用货币资金合计为 52,027.14 万元,可以维持公司约 40 天的付现支出,处于
           合理水平。

               (三)公司资产构成及资金预计使用情况

               1、公司资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3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90,118.86    24.02%    92,165.46     24.97%        85,693.28     25.10%     76,632.60     24.26%
非流动资产     285,066.10    75.98%   276,904.33     75.03%       255,660.43     74.90%    239,259.94     75.74%
总资产         375,184.96   100.00%   369,069.80    100.00%       341,353.71    100.00%    315,892.5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4.26%、25.10%、24.97%
           和 24.02%,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5.74%、74.90%、75.03%和 75.98%,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的占比相对稳定,公司资产主要是长期管网资产,属于重
           资产行业。


                                                   8-1-20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流动负债为 57,181.33 万元,货币资金和交易性
金融资产余额 52,027.14 万元,现金比率为 0.91,公司流动负债金额较大,故
留存一定规模的货币资金具有合理性。

       2、公司资金预计使用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投资计划,2021 年及未来几年,发行人将投入大量资金用于
天然气管网建设,其中部分拟实施的重要天然气管线建设项目及投资金额情况如
下: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万元)
       1                 桐城-枞阳支线                   16,280.66
       2                    乌江支线                     12,951.69
       3              固镇—灵璧—泗县支线               17,996.62
       4             宿州-淮北-萧县-砀山干线            107,508.09
       5                 宿州-蚌埠干线                   58,666.00
       6                 蚌埠-凤阳支线                   27,424.00
                      合 计                             240,827.06

    综上,发行人近期拟建或在建的部分管网的投资总额为 240,827.06 万元,
考虑其他城网管线建设投入以及在建、拟建管网的营运资金投入,发行人实际资
金需求量更大。
    发行人属于安徽省省属天然气管道投资、建设及运营企业,肩负着安徽省天
然气基础设施建设的重任,以保障安徽省天然气的稳定供应。天然气管网行业属
于典型的重资产行业,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依赖于天然气管网长度的增加以及输
气量的增长,因此需要通过不断扩大管网资产的规模以提高业绩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313.17 万元、
-34,569.61 万元、-35,233.35 万元和-10,379.99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16,589.53
万元、22,109.40 万元、21,193.95 万元和 6,519.83 万元。发行人报告期内投资
活动现金流量净支出额均超过了当期的净利润,发行人靠利润积累内生增长的方
式满足不了资金需求,需要寻求外部融资。天然气投资运营行业是资金密集型产
业,具有投资大、周期长的特点。公司除了进行天然气管线建设、生产设备的购
置等固定资产投资外,还需要大量流动资金以保证上游气源采购、人工费用支付
等重要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综上,本次使用 18,000 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天然气项目建设运营

                                       8-1-21
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经营实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具有合理性。

    二、中介机构核查情况及意见

    (一)核查过程

    1、查阅了发行人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资料,分析发行人业务规模、业务
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
    2、了解公司资金预计使用情况。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本次使用 18,000 万元可转债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天然气项目建设运营资金具有合理性。

    问题 4、关于毛利率。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0.78%、9.89%、
8.23%和 8.75%,波动较大。其中,长输管线业务由 2018 年度的 9.34%下降到 2021
年 1 季度的 6.01%,CNG/LNG 业务毛利率由 2018 年度的 17.71%下降到 2021 年 1
季度的 5.07%。此外,发行人城市燃气业务毛利率由 2018 年度的 15.14%上升到
2021 年 1 季度的 25.82%。请发行人:(1)说明毛利率的计算依据和合规性,收入
与相关成本费用归集是否符合配比原则,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各构成项目的划分
是否合理;(2)结合从上下游产业的波动情况、平均单价和平均成本变动原因,
量化分析报告期各项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原因;(3)说明不同业务毛利率不同且变
动趋势不同的原因及合理性、各项业务毛利率与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差异的原因
及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未来趋势潜在风险进行分
析,核查毛利率计算的准确性,并明确发表意见。
    答复:

    一、说明毛利率的计算依据和合规性,收入与相关成本费用归集是否符合
配比原则,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各构成项目的划分是否合理

    (一)毛利率的计算依据和合规性

    公司业务分为长输管线业务、CNG/LNG 业务和城市燃气业务,长输管线业务


                                   8-1-22
处于行业的中游运输环节,毛利主要来自于管输费收入,经营主体主要为母公司,
客户群体主要为下游城市燃气公司、大工业客户等;CNG/LNG 业务分为 CNG 业务
和 LNG 业务,其中 CNG 业务经营主体主要为皖能清洁公司,毛利来自于价差部分,
LNG 业务主要为贸易业务,经营主体主要为皖能清洁公司和皖能新奥公司,毛利
来源于购销差价,客户群体主要为下游城市燃气公司、工商业用户等;城市燃气
业务分为城市燃气销售业务和城市燃气安装业务,其中城市燃气销售业务处于行
业的下游分销环节,毛利来自于价差部分,城市燃气安装业务对接居民工商业等
终端客户的燃气管道安装,毛利来自于建安毛利,经营主体均为位于省内各地市
的子公司,客户群体主要为居民、工商业用户等。各家经营主体独立确认各业务
收入并归集相关成本费用。

  项目              收入(A)                    成本(B)            毛利率(C/A)
长输管线业   (上游气源资源价格+管输     上游气源资源价格×销售气量
                                                                        (A-B)/A
    务           费)×销售气量                +折旧营运成本
             (上游气源资源价格+价差)   上游气源资源价格×销售气量
 CNG 业务                                                               (A-B)/A
                     ×销售气量                +折旧营运成本
             (上游气源资源价格+价差)
 LNG 业务                                上游气源资源价格×销售气量     (A-B)/A
                     ×销售气量
城市燃气销   (上游气源资源价格+价差)   上游气源资源价格×销售气量
                                                                        (A-B)/A
  售业务             ×销售气量                +折旧营运成本
城市燃气安
                履约进度×合同金额              已投入成本              (A-B)/A
  装业务

     公司毛利率是依据各期确认的营业毛利占营业收入的百分比计算,其中营业
毛利是各期确认的营业收入与收入相对应的营业成本之间的差额,具体计算公式
为: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公司毛利率的计算符合财务分
析比率中对毛利率的定义,能够反映企业产品盈利能力,公司毛利率的计算依据
合规。

     (二)收入与相关成本费用归集是否符合配比原则,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
各构成项目的划分是否合理

     1、发行人收入与相关成本费用的配比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与相关成本费用的配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1-23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363.27 10.74% 1,287.13        11.85%       1,113.95 10.77%       937.70      8.16%
   管理费用       2,158.17 63.80% 8,588.37       79.06%       8,392.63 81.18%      9,771.07    85.03%
   研发费用        534.33 15.80%       276.07      2.54%       201.13     1.95%            -    0.00%
   财务费用        326.83     9.66%    712.18      6.56%       630.96     6.10%     782.87      6.81%
     合计         3,382.59 100.00% 10,863.75 100.00% 10,338.68 100.00% 11,491.64 100.00%
   营业收入               144,557.03          476,359.70              417,119.79           324,097.58
期间费用率(%)                2.34                    2.28                 2.48                  3.55
   营业成本               131,808.45          436,679.12              375,343.72           288,748.41
营业成本占营业
                              91.18                91.67                  89.98                 89.09
收入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率分别为 3.55%、2.48%、2.28%和 2.34%,营业
   成本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89.09%、89.98%、91.67%和 91.18%,其中 2018 年期
   间费用率较高,主要为管理费用中折旧费占比较大,系 2018 年江南联络线、宣
   宁黄支线宣城到宁国段等长输管线转固,但 2018 年未投产,根据收入成本配比
   原则,将其折旧计入管理费用中核算所致,扣除江南联络线、宣宁黄支线宣城到
   宁国段等长输管线折旧后 2018 年期间费用率为 2.26%,与报告期内期间费用率
   相比未见重大异常。收入与相关成本费用归集符合配比原则。

        2、发行人相关成本费用的归集情况,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各构成项目的划
   分是否合理

        报告期内,公司长输管线业务、CNG/LNG 业务、城市燃气业务的成本核算及
   成本归集方式如下:

       成本明细              长输管线业务        CNG/LNG 业务(注 1) 城市燃气业务(注 2)
   ①可区分成本的归集及核算方法
                      以发行人各长输管线对接
                                                以当期采购总量扣减         以当期采购总量扣减
                      的西气、川气末站计量表
                                                CNG/LNG 加气站库存气       按压力计算出来的管
   购气成本           为准,以当期总采购量扣
                                                量做为当期营业成本         存气做为当期营业成
                      减按压力计算出来的管存
                                                总额                       本总额
                      气做为当期营业成本总额
                                                                   以各单独运营的城市
                                             以发行人各 CNG/LNG 加
                      以发行人各条长输管线的                       燃气子公司为基础,将
                                             气站的资产价值单独
   资产折旧           资产价值单独计算折旧额                       直接服务于管道燃气
                                             计算折旧额计入当期
                      计入当期营业成本                             的资产价值单独计算
                                             营业成本
                                                                   折旧额计入当期营业

                                              8-1-24
                                                               成本
运营成本
                                        将直接服务于 CNG/LNG 将直接服务于城市管
                 将直接服务于长输管线的
其中:人工薪酬                          业务的生产人员薪酬 道燃气业务的生产人
                 生产人员薪酬直接计量
                                        直接计量             员薪酬直接计量
                                        根据 CNG/LNG 加气站的
                 根据长输管线的首末站水                       根据城市末站的水电
      水电费用                          水电计量表进行直接
                 电计量表进行直接计量                         计量表进行直接计量
                                        计量
                 根据维修申请单、领用材 根据维修申请单、领用 根据维修申请单、领用
      维修费用   料单等资料,按各条管线 材料单等资料,按归属 材料单等资料,按归属
                 归属进行计量           进行计量             进行计量
                                        根据发生的性质及内     根据发生的性质及内
                 根据发生的性质及内部审
      其他                              部审批的权属进行区     部审批的权属进行区
                 批的权属进行区别核算
                                        别核算                 别核算
②不可区分成本的归集及核算方法
                  由于发行人的 CNG 加气站多与长输管线连接,包括人员的相互调配等,从
长输管线和 CNG 的
                  而形成一定的不可区分成本,因此发行人将不能直接归集至各支线的生产
不可单独区分成
                  用折旧及相关运营成本,按照各条长输管线及 CNG 的销售量占总销售量的
本
                  比例进行分配
    注 1:其中 LNG 贸易业务的成本为购气成本,按当期销售气量结转对应收入及成本。
    注 2:其中城市燃气安装业务的成本核算及成本归集方式如下:
    公司按工程项目设置明细进行成本核算,领料时根据领料单将材料成本直接计入对应工程项
目,劳务成本则根据劳务方提供的结算单经审核后计入相应的工程项目,其他成本的发生按照相
应项目直接计入对应工程项目;期末根据城市燃气安装业务工程项目情况,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
入,并结转已投入成本。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销售人员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和差旅费,管理费用
主要包括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办公及差旅费、折旧及摊销费、业务招待费、租赁
及物业管理费,公司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的界定标准为与生产无关的费用,公司按照各部门
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与分配,具体到期间费用的对应科目。

     公司确认营业收入时,对应结转相应存货的营业成本,收入与相关成本配比。
公司建立了完整、有效的内控制度,确保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的准确归集和划分。
营业成本与期间费用的界定标准为所发生的各项支出是否能直接或间接归入各
业务成本,能够直接或间接归入各业务成本的支出,计入营业成本;不能直接或
间接归入各业务成本的支出,计入期间费用。

     综上所述,公司毛利率计算依据合规,收入与相关成本费用归集符合配比原

                                       8-1-25
则,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各构成项目的划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结合从上下游产业的波动情况、平均单价和平均成本变动原因,量化
分析报告期各项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原因

    (一)上下游产业的波动情况

    天然气产业链分为三个环节:上游勘探生产、中游运输以及下游分销,产业
链较为完整,参与公司众多,发展格局较为稳定。




    1、上游产业波动情况

    上游天然气勘察开发方面,天然气继续保持较快增长。2020 年,生产天然
气 1,888.50 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 9.8%,连续四年增产超过 100 亿立方米。上
游天然气勘探生产相关资源集中于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等综合油气公司,
2019 年以来,我国持续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从而推动了天然气行业的发展,
上游环节放宽市场准入,激发勘探开发活力。上游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为中下游
的发展提供了支撑。
                     2011 年至 2020 年我国天然气产销量情况
                                                             单位:亿立方米




                                  8-1-26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Wind

    受石油价格的波动、淡季旺季的需求不同(如冬季一般需求较大导致价格上
升)等因素影响,天然气价格总体呈现一定的上下波动。
                     天然气开采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由上图可知,2019 年天然气出厂价格较 2018 年上升,2020 年天然气出厂价
格较 2019 年下降。



                                 8-1-27
    2、下游产业波动情况

    随着对环境保护日益重视,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成
为当前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课题。为了实现低碳经济转型,国家陆续出台了《大
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环境保护的纲领性文件,各地相继出台了与大气污染治
理和“煤改气”相关的政策,鼓励企业使用清洁能源替代煤、重油及低品质柴油
等污染较严重的燃料。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转型升级背景下,我国天然气需求保
持快速增长势头,近年来天然气消费量呈稳定增长趋势。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发改价
格〔2017〕1171 号),配气价格是指城镇燃气管网配送环节的价格,应由政府严
格监管。根据安徽省发改委印发的《安徽省定价目录》(2018 年修订),管道天
然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审定。在销售定价方式上,居民城
市燃气销售价格一般履行听证会等程序后由价格主管部门定价,工商业等其他类
型城市燃气销售价格在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所制定价格为上限协商定价。受各地气
源不同,省内短途管输费高低等因素影响,各地政府核定的城市燃气价格存在一
定差异。CNG 主要是加气站用气,一般由双方协商作价,LNG 是大宗贸易商品,
价格主要取决于供需关系:

                       2018 年至 2021 年 3 月 LNG 价格




    数据来源:Wind


                                 8-1-28
                 (二)平均单价和平均成本变动情况

                 1、长输管线业务单位价格及成本变动情况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变动比                      变动比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例                          例
销售量(万方)           63,605.82            -       210,051.97        0.15%       209,733.61     11.16%      188,673.89
单位价格(元/方)            1.52         5.56%             1.44       -3.36%            1.49      10.37%           1.35
单位成本(元/方)            1.42         5.19%             1.35       -0.74%            1.36      10.57%           1.23
其中:单位气源采购成本       1.36         6.25%             1.28       -0.78%            1.29      11.21%           1.16
单位折旧营运成本             0.06       -14.29%             0.07        0.00%            0.07       0.00%           0.07

                 公司长输管线业务包含售气和代输两种业务类型。对于售气业务,其销售定
          价为上游气源资源价格+天然气管输费。对于代输业务,公司仅对下游用户收取
          天然气管输费。

                 (1)公司售气业务单位价格及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变动比                      变动比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例                          例
销售量(万方)           40,185.42            -       141,899.48        8.71%       130,532.10     15.63%      112,888.01
单位价格(元/方)            2.31        11.82%             2.07       -9.94%            2.30       6.04%           2.17
单位成本(元/方)            2.23        12.73%             1.98       -8.10%            2.15       6.63%           2.02
其中:单位气源采购成本       2.15        13.69%             1.90       -8.29%            2.07       6.78%           1.94
单位折旧营运成本             0.08        -8.81%             0.08       -3.49%            0.09       3.22%           0.08

                 (2)公司代输业务单位价格及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销售量(万方)           23,420.40                -    68,152.49       -13.95%       79,201.52       4.51%      75,785.87
单位价格(元/方)             0.15         4.01%            0.14        -3.27%            0.15       1.98%          0.15
单位成本(元/方)             0.04       -22.76%            0.05           9.88%          0.05       0.39%          0.05
其中:单位气源采购成本             -              -               -             -             -            -             -
      单位折旧营运成本        0.04       -22.76%            0.05           9.88%          0.05       0.39%          0.05

                 公司长输管线业务 2019 年单位成本较 2018 年增长 10.57%,主要系上游气
          源采购价格上涨 11.21%,其中售气业务上游气源采购价格对其影响较大;2021


                                                       8-1-29
          年 1-3 月单位折旧营运成本较 2020 年下降 14.29%,主要系输气量上升所致。

                 2、CNG 业务单位价格及成本变动情况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销售量(万方)             1,666.77              -    5,266.09         -39.35%     8,683.20           2.04%   8,509.56
单位价格(元/方)              2.73      -1.99%               2.79       -1.91%        2.84           1.60%       2.80
单位成本(元/方)              2.41         3.83%             2.32       -2.19%        2.37           6.13%       2.24
其中:单位气源采购成本         2.12      10.54%               1.92       -8.93%        2.10           6.01%       1.98
      单位折旧营运成本         0.29     -27.91%               0.41       50.45%        0.27           7.07%       0.25

                 公司 CNG 业务 2019 年单位成本较 2018 年上升,主要系 CNG 气源采购成本上
          升所致;2020 年单位成本较 2019 年下降,主要系 CNG 气源采购成本下降所致;
          2021 年 1-3 月单位成本较 2020 年上升,主要系 CNG 气源采购成本上升所致。

                 3、LNG 业务单位价格及成本变动情况

                                                                                                               2018年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项目                                                                                                    度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销售量(万方)             6,799.75              -   40,834.57         483.90%     6,993.39      484.75%      1,195.96
单位价格(元/方)              3.27      41.53%               2.31     -15.88%         2.75      -16.96%          3.31
单位成本(元/方)              3.15      39.26%               2.26     -15.48%         2.68      -15.97%          3.18
其中:单位气源采购成本         3.12      39.32%               2.24     -13.41%         2.59       -8.54%          2.83
      单位折旧营运成本         0.03      32.50%               0.02     -77.93%         0.09      -75.67%          0.35

                 公司 LNG 业务 2019 年、2020 年单位成本下降,主要系 LNG 气源采购成本下
          降以及销量增加单位折旧运营成本下降所致;2021 年 1-3 月 LNG 业务单位成本
          上升,主要系 LNG 气源采购成本上升所致。

                 4、城市燃气销售业务单位价格及成本变动情况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销售量(万方)            5,977.94             -     19,749.61           8.69%    18,171.15      52.49%       11,916.12
单位价格(元/方)             3.32      22.06%            2.72         -5.23%         2.87        2.14%           2.81
单位成本(元/方)             2.51      14.09%            2.20        -13.39%         2.54       -0.39%           2.55
其中:单位气源采购成本        2.16      14.29%            1.89        -14.48%         2.21        4.25%           2.12
      单位折旧营运成本        0.35      12.90%            0.31         -6.06%         0.33      -23.26%           0.43


                                                     8-1-30
    公司城市燃气销售业务 2019 年单位折旧运营成本下降 23.26%,主要是销量
增加所致;2020 年单位气源采购成本下降 13.39%,主要是上游气源价格下调所
致;2021 年 1-3 月单位价格及单位气源采购成本均有所上升,系执行冬季调价
所致;2021 年 1-3 月单位折旧营运成本上升,主要是宣宁黄支线宁国到黄山段
转固投产所致。

    (三)量化分析报告期各项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原因

    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明细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长输管线业务          6.01%          6.18%        8.53%              9.34%
  CNG/LNG 业务          5.07%          4.09%       10.40%             17.71%
  城市燃气业务          25.82%        25.07%       16.47%             15.14%
   综合毛利率           8.75%          8.23%        9.89%             10.78%

    1、长输管线业务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长输管线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9.34%、8.53%、6.18%和 6.01%,
呈下降趋势,2019 年长输管线业务毛利率较 2018 年下降 0.81 个百分点,单位
价格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为 8.00%,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为-8.81%,单
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较大,主要系 2019 年政府对部分管线管输费进行了
下调,导致销售价格的上升幅度低于采购成本的上升幅度;2020 年长输管线业
务毛利率较 2019 年下降 2.35 个百分点,单位价格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为-2.65%,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为 0.30%,单位价格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较大,主
要系 2020 年政府对部分管线管输费进行了下调,导致销售价格的下降幅度高于
采购成本的下降幅度。

    2、CNG/LNG 业务毛利率

    公司 CNG/LNG 业务主要分为 CNG 业务和 LNG 业务,毛利率分别如下: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CNG 业务毛利率         11.76%        16.71%       16.47%             20.03%
 LNG 业务毛利率         3.70%          2.13%        2.59%              3.73%
   综合毛利率           5.07%          4.09%       10.40%             17.71%



                                  8-1-31
           CNG 业务毛利率相对较高,LNG 业务毛利率偏低,总体毛利率呈下降趋势,
   主要系毛利率较低的 LNG 业务收入占比上升所致。报告期内 CNG/LNG 业务收入构
   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CNG 业务      4,552.05    16.99    14,674.43       13.46   24,668.80     56.22   23,793.82    85.74
LNG 业务     22,237.30    83.01    94,354.57       86.54   19,208.96     43.78    3,955.71    14.26
 合计        26,789.36   100.00   109,029.00    100.00     43,877.76    100.00   27,749.5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 CNG 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0.03%、16.47%、16.71%和 11.76%,
   呈下降趋势,2019 年毛利率较 2018 年下降 3.56 个百分点,单位价格变动对毛
   利率的影响为 1.26%,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为-4.82%,单位成本变动对
   毛利率的影响较大,主要系受市场供需因素影响,采购成本上升,销售价格出现
   小幅下降;2021 年 1-3 月毛利率下降 4.95 个百分点,单位价格变动对毛利率的
   影响为-1.69%,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为-3.26%,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
   的影响较大,主要系 CNG 业务市场主要面向未通管道气客户及汽车用气客户,随
   着国家推广新能源汽车及省内天然气管网的完善,CNG 竞争压力逐步加大。

           报告期内,公司 LNG 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73%、2.59%、2.13%和 3.70%,LNG
   业务为管道业务的补充,主要为贸易业务,故毛利率较低。

           3、城市燃气业务毛利率

           城市燃气业务包含城市燃气销售业务和城市燃气安装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城
   市燃气安装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13%、2.18%、2.07%和 0.97%,占比
   较小。

           公司城市燃气业务毛利率如下: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城市燃气销售业务               24.35%            19.15%             11.39%              9.23%
   城市燃气安装业务               46.60%            57.39%             45.63%             43.83%
        综合毛利率                25.82%            25.07%             16.47%             15.14%

           报告期内,公司城市燃气销售业务毛利率呈上升趋势,其中,2020 年毛利

                                               8-1-32
率较 2019 年上升 7.76 个百分点,单位价格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为-4.75%,单位
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为 12.51%,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较大,主要
上游气源价格下降所致;2021 年 1-3 月毛利率较 2020 年上升 5.20 个百分点,
单位价格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为 14.52%,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为
-9.32%,单位价格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较大,主要系执行冬季调价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城市燃气安装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3.83%、45.63%、57.39%
和46.60%,总体较为稳定,2020年毛利率偏高主要系高层小区燃气安装占比较高,
摊薄了公共成本所致。

    三、说明不同业务毛利率不同且变动趋势不同的原因及合理性、各项业务
毛利率与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不同业务毛利率不同且变动趋势不同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长输管线业务,处于中游运输环节,主要客户为城市燃气公司,毛利来
源主要为收取管输费收入,受政府调价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长输管线业务
毛利率分别为 9.34%、8.53%、6.18%和 6.01%,呈下降趋势,主要系政府对部分
管线管输费进行下调,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

    公司 CNG/LNG 业务分为 CNG 业务和 LNG 业务,报告期内 CNG/LNG 业务综合毛
利率分别为 17.71%、10.40%、4.09%和 5.07%,其中 CNG 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0.03%、
16.47%、16.71%和 11.76%,呈下降趋势,主要系 CNG 业务市场主要面向未通管
道气客户及汽车用气客户,随着国家推广新能源汽车及省内天然气管网的完善,
CNG 竞争压力逐步加大,进一步压缩利润空间,导致毛利率下降;其中 LNG 业务
毛利率分别为 3.73%、2.59%、2.13%和 3.70%,LNG 业务毛利率较低系公司 LNG
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贸易收入所致。

    公司城市燃气业务处于下游分销环节,主要客户为终端用户,主要分为城市
燃气销售业务和城市燃气安装业务,报告期内,城市燃气销售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9.23%、11.39%、19.15%和 24.35%,呈上升趋势,其中 2020 年毛利率上升,主
要系上游气源价格下调所致;2021 年 1-3 月毛利率上升,系执行冬季调价所致;
城市燃气安装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3.83%、45.63%、57.39%和 46.60%,公司 2020


                                   8-1-33
         年度城市燃气安装业务毛利率较高,系高层小区燃气安装占比较高,摊薄了公共
         成本所致。

              综上,长输管线业务中,政府核定的为管输价格,而管输费调整对毛利率影
         响较大;城市燃气销售业务中,政府核定的为终端销售价格,城市燃气销售业务
         毛利率受上游气源采购价格和各地政府核定的城燃销售价格影响较大;CNG/LNG
         业务中 CNG 业务受市场竞争影响较大,而 LNG 业务主要为贸易业务。因此不同业
         务毛利率不同且变动趋势不同具有合理性。

              (二)各项业务毛利率与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1、发行人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项目                名称              2020 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陕天然气                      9.71%             8.91%              10.60%
                               贵州燃气                   19.63%              20.58%              19.31%
                               重庆燃气                   12.24%              11.98%              12.37%
             毛利率
                               深圳燃气                   25.78%              21.52%              20.95%
                           上市公司平均                   16.84%              15.75%              15.81%
                               皖天然气                      8.23%             9.96%              10.83%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业务结
         构不同所致。公司收入主要来自于长输管线业务,城市燃气业务占比较低,同行
         业上市公司业务中城市燃气业务占比较高,由于城市燃气业务毛利率通常高于长
         输管线业务,导致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高于发行人毛利率,同行业可比上市公
         司中陕天然气主要为长输管线业务,其毛利率与公司较为接近。

              2、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同行业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上市公    项目                      占比 毛利                        占比 毛利率                    占比 毛利率
                        金额                           金额                              金额
  司                                (%) 率(%)                    (%) (%)                    (%) (%)
         长输管道     662,691.24 80.86 10.07         854,876.81 89.22         9.06     805,652.39 89.52     11.08
陕天然
         城市燃气     156,887.63 19.14      8.17     103,331.32 10.78         7.65      94,276.45 10.48      7.09
  气
          合计        819,578.87 100.00     9.71     958,208.13 100.00        8.91     899,928.83 100.00    10.66
贵州燃 天然气销售     308,652.08 75.91      9.56     317,291.48 80.24        14.64     264,853.07 75.79     10.04
  气     工程安装      95,692.52 23.53 52.62          76,641.41 19.38        51.37      83,448.91 23.88     51.80


                                                    8-1-34
            供热          2,275.17   0.56 -75.60      1,519.28     0.38 -159.16         1,172.03     0.34 -172.12
           合计         406,619.78 100.00 19.22     395,452.18 100.00     21.09       349,474.01 100.00       19.40
         天然气销售     517,687.38 76.30 -0.05      542,548.47 77.62       1.83       466,731.15 73.59        -1.68
重庆燃 天然气安装       149,143.45 21.98 53.53      144,636.88 20.69      48.51       157,325.24 24.80        52.97
  气     其他            11,694.37   1.72 11.04      11,839.10     1.69    9.74        10,197.23     1.61     13.19
           合计         678,525.20 100.00 11.92     699,024.45 100.00     11.63       634,253.61 100.00       12.11
          管道燃气      822,833.93 54.96 27.60      839,178.83 60.70      21.87       749,409.51 59.68        23.74
         石油气批发     150,176.19 10.03   1.68     198,863.18 14.38       1.92       256,002.01 20.39         3.43
         瓶装石油气      43,521.16   2.91 38.35      50,155.75     3.63   35.73        53,626.77     4.27     35.62
         燃气工程及
深圳燃                  263,375.84 17.59 32.60      227,916.59 16.49      33.15       148,793.96 11.85        34.51
           材料
  气
         天然气批发     126,059.65   8.42 23.96      66,341.91     4.80   18.00        47,780.57     3.81      5.80
         其他业务收
                         91,213.71   6.09 23.45                -      -         -              -          -       -
             入
           合计       1,497,180.47 100.00 25.63 1,382,456.27 100.00       21.18 1,255,612.82 100.00           20.70

               公司收入主要来自于长输管线业务,2018 年至 2020 年长输管线业务占比分
          别为 78.95%、74.78%和 63.73%,城市燃气业务占比分别为 12.48%、14.68%和
          13.36%,其中城市燃气销售业务占比分别为 10.35%、12.50%和 11.29%,城市燃
          气安装业务占比分别为 2.13%、2.18%和 2.07%;同行业上市公司陕天然气长输管
          道业务占比分别为 89.52%、89.22%和 80.86%,城市燃气业务占比分别为 10.48%、
          10.78%和 19.14%,业务结构与公司较为类似;贵州燃气天然气销售业务占比分
          别为 75.79%、80.24%和 75.91%,工程安装业务占比分别为 23.88%、19.38%和
          23.53%;重庆燃气天然气销售业务占比分别为 73.59%、77.62%和 76.30%,天然
          气安装业务占比分别为 24.80%、20.69%和 21.98%;深圳燃气管道燃气业务占比
          分别为 59.68%、60.70%和 54.96%,燃气工程及材料业务占比分别为 11.85%、
          16.49%和 17.59%;其中贵州燃气、重庆燃气和深圳燃气城市燃气业务占比远高
          于公司,业务结构与公司差异较大。

               (1)长输管线业务毛利率对比如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同行业上市公司         项目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陕天然气          长输管道                 10.07              9.06                11.08
              贵州燃气           未披露                       —                 —                  —
              重庆燃气           未披露                       —                 —                  —
              深圳燃气           未披露                       —                 —                  —

                                                    8-1-35
 上市公司平均      长输管线             10.07               9.06              11.08
   皖天然气        长输管线                 6.18            8.53               9.34

    同行业上市公司中,陕天然气主要为长输管线业务。陕天然气长输管线业务
毛利率略高于发行人毛利率,主要原因系短途管输费由各省自主定价所致,陕天
然气执行的管输价格较高,同时陕天然气距离气源地较近,相应的采购成本较低。

    (2)CNG/LNG 业务毛利率对比如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同行业上市公司      项目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陕天然气         未披露                    —                 —                 —
   贵州燃气         未披露                    —                 —                 —
   重庆燃气         未披露                    —                 —                 —
   深圳燃气         未披露                    —                 —                 —
 上市公司平均       未披露                    —                 —                 —
   皖天然气        CNG/LNG                  5.07            4.09              10.40

    上述 4 家可比上市公司无法取得 CNG/LNG 业务相关的财务数据,与公司
LNG 业务相近的上市公司新奥能源及恒通股份 LNG 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同行业上市公司      项目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新奥能源        LNG 业务                 2.02            0.90               1.26
   恒通股份        LNG 业务                 4.68            1.59               1.95
 上市公司平均      LNG 业务                 3.35            1.25               1.61
   皖天然气        LNG 业务                 2.13            2.59               3.73

    公司 LNG 业务主要为贸易业务,毛利率较低,公司 LNG 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
上市公司 LNG 业务毛利率无重大差异。

    (3)城市燃气销售业务毛利率对比如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同行业上市公司      项目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陕天然气        城市燃气                 8.17            7.65               7.09
   贵州燃气       天然气销售                9.56           14.64              10.04
   重庆燃气       天然气销售            -0.05               1.83              -1.68
   深圳燃气        管道燃气             27.60              21.87              23.74
 上市公司平均    城市燃气销售           11.32              11.50               9.80

                                   8-1-36
   皖天然气      城市燃气销售             19.15             11.39              9.23

    城市燃气销售业务毛利率受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客户规模、客户结构以及各
地政府核定的终端用气价格等影响较大,不同区域毛利率水平不同,公司报告期
内城市燃气销售业务毛利率处于中间水平。

    (4)城市燃气安装业务毛利率对比如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同行业上市公司       项目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陕天然气         未披露                      -                 -                 -
   贵州燃气        工程安装               52.62             51.37             51.80
   重庆燃气       天然气安装              53.53             48.51             52.97
   深圳燃气      燃气工程及材料           32.60             33.15             34.51
 上市公司平均    城市燃气安装             46.25             44.34             46.43
   皖天然气      城市燃气安装             57.39             45.63             43.83

    公司城市燃气安装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较为类似,公司 2020 年度城市燃气
安装业务毛利率较高,系高层小区燃气安装占比较高,摊薄了公共成本所致。

    综上,公司各项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差异的原因合理。

    四、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未来趋势、潜在风
险进行分析,检查毛利率计算的准确性

    (一)中介机构执行的核查程序

    1、核对公司的收入确认情况、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的归集情况、收入与相
关成本费用的配比情况,检查公司毛利率计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了解公司的业务结构和业务模式,分析公司不同业务毛利率存在差异且
变动趋势不同的原因及合理性;

    3、分析影响公司各业务类别毛利率的主要因素及变化情况,检查各项业务
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4、了解公司所处行业的波动情况和公司业务规划情况,查询政府相关部门
对公司业务价格调整的文件规定,分析政府调价因素对毛利率的影响;



                                     8-1-37
    5、查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信息,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进行对比
分析。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毛利率计算依据合规,收入与相关成本费用归集符合配比原则,营业
成本和期间费用各构成项目的划分合理,公司各项业务毛利率的计算准确,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长输管线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系管输费价格下调影响所
致;CNG/LNG 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系毛利较低的 LNG 业务收入占比上升所致;城
市燃气业务毛利率上升主要系上游气源采购价格调价以及业务规模增长所致。报
告期内各项业务毛利率波动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同业务毛利率不同且变动趋势不同,主要是各项业务处
于的上下游位置不同、面向的客户群体不同且业务模式不同所致;各项业务毛利
率与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存在差异主要系业务结构不同,发行人毛利率较高的城
市燃气销售业务和天然气安装工程业务在整体业务结构中占比较低所致。公司各
项业务毛利率与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差异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为构建绿色低碳清洁高效能源体系,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发
展清洁能源产业已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天然气作为优质高效、绿色清洁的低碳
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也不断攀升。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未来燃气业
务规模的逐渐扩大,公司的盈利能力将逐步增强。

    (以下无正文)




                                 8-1-38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安徽省
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
回复之签章页)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1-39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安徽省天然气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之签
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依然               梁化彬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1-40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告知函的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
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告知函回复报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俞仕新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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