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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天然气: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增资不超过45%股权项目投标公告2021-11-26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1-046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增资不
          超过 45%股权项目投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参与项目名称:参与摘牌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增资释放不超过

45%股权项目中的部分股权。

    ●参与金额及价格:股权转让底价为人民币 3.451 元/注册资本,受让价格在董事

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本次参与金额预计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但未达到 50%,在董

事会权限范围内,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本次参与标的采用挂牌方式,存在潜在竞争者,公司能否成功摘牌

以及参与摘牌具体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摘牌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投资收益受宏观经济、行业变化、被投资企业经营管理情况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

性。

       一、交易概况

    为积极拓展对外合作业务,打造多层次气源供应体系,公司拟通过公开投标方式

认购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能燃控”)增资不超过 45%股权项

目的部分股权。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

与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增资不超过 45%股权项目投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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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93 年 8 月 21 日

    3.注册资本:475738.991600 万人民币

    4.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公司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北塔楼 9 层、29-31

层、34-41 层

    6.法定代表人:王平洋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各种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购销;投

资和经营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益的高科技产业;投资和经营与能源相关的原材料的开发

和运输、港口、码头和仓储工业等;经营和进出口本公司能源项目所需的成套设备、

配套设备、机具和交通工具等;投资和经营与能源相配套的地产、房产业和租赁等产

业;各种能源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和经营,以及与能源工程相关的人员培训、

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业务;环保技术开发、转让和服务;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

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从事信息系统运营维护,系统集

成,软件开发的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耗材、办公设备的销售与

租赁;能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其他业务。

    8.主要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43.91%、华能国际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5.02%、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87%。

    9.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存

在证券市场失信行为,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0 月 19 日,深能燃控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以增资扩股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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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引进不超过四名战略投资者,增资后战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合计不超过 45%。深能

燃控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7 年 10 月 26 日

    3.注册资本:145,000 万人民币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公司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福强社区深南中路 2068 号华能大厦 3301

(整层)

    6.法定代表人:王钢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贸易代理、能源技术咨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

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销售、运输、仓储液化天然气及压

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管道燃气投资经营,瓶装燃气经营,汽车(船舶)加气站

经营,分布式能源投资经营。

    8.股权结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深能燃控 100%股权

    9.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深能燃控不存在证券市场失信行

为,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10.根据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信息和公司尽职调查数据,深能燃控近三年审计

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资产总额           286,846.65       329,951.05       533,689.70

           负债总额           171,082.47       187,000.97       246,646.48

       所有者权益             115,764.18       142,950.08       287,043.22

           营业收入           141,673.16       197,774.19       255,773.62
           利润总额            6,732.20         9,018.90         16,851.24
            净利润             4,938.96         6,641.49         14,77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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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根据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信息,资产评估情况如下: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1 年 9 月 27 日

    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1 年 3 月 31 日

    评估方法:收益法

    经评估净资产(万元):500,381.98

    12.根据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信息,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增资前                         增资后
         名 称
                             出资额           比例(%)     出资额            比例(%)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5,000.0000          100      145,000.0000        不低于 55
                                                             不超过
       战略投资者                -               -                            不超过 45
                                                          118,636.3636
                                                             不超过
          合计             145,000.0000          100                             100
                                                          263,636.3636

    四、本次竞标方案

    1.标的内容

    参与摘牌深能燃控通过增资释放不超过 45%股权项目中的部分股权。

    2.股权竞买底价及受让价格:

    (1)股权转让底价:

    人民币 3.451 元/注册资本。

    (2)股权受让价格:

    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参与深能燃控通过增资释放不超过 45%股权项目中部

分股权的认购。

    3.保证金支付

    须在 2021 年 12 月 13 日前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 3,000 万元。

    4.增资对价款交纳

    原则上,战略投资者应一次性交纳增资对价款,如一次性交纳存在困难的,经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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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能燃控协商,战略投资者可采取分期交纳增资对价款。采取分期交纳增资对价款的,

首期款不低于增资对价款的 30%;其余款项应于交割日之日起 6 个月内分一到两期直

接向深能燃控进行交纳,战略投资者选择分期交纳增资对价款的,应当就首期增资对

价款之外的其余增资对价款提供深能燃控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并按交割日当月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 LPR)支付延期付款期间

的利息,利息随同相应的增资对价款一并结清。

    5.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五、交易目的、风险和对公司影响

    深能燃控作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燃气产业发展和专业化管理平台,业务

板块覆盖 LNG 贸易、LNG 接收站、城市燃气三个板块,经营情况良好。本次参股深能

燃控,有助于公司引入海外气源,实现多层次气源供应,同时可以在燃气主业内实现

多渠道投资,拓展收益来源,分散经营风险。通过股权投资,有利于双方在市场开发、

业务交流、管理交流等多方面形成战略协同和资源互补。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规

划和业务发展需要。

    本次投资收益受宏观经济、行业变化、被投资企业经营管理情况等因素影响,存

在不确定性。

    由于上述股权出让采用挂牌方式,存在潜在竞争者,将有可能提高股权摘牌价格

或公司未能成为最终受让方。

    六、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此次参与投标购买股权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

办理与本次股权购买事项的有关事宜:

    1.根据项目条件决定本次购买股权事项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价格

和条件等相关事宜;

    2.根据项目需要,授权指定人员就交易相关事宜与其他相关各方进行洽谈、谈判

和协商,并全权处理与前述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商、签署及修改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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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交易文件,执行为完成相关事项所需的相关审批、登记、交割手续;

    3.履行支付保证金、后续股权价款和相关费用事宜;

    4.在董事会已经批准的交易框架内,根据项目、市场条件的变化,决定撤出或终

止本次交易;

    5.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投资

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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