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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新能:关于未披露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2019-04-10  

						公司代码:603693                                                             公司简称:江苏新能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披露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一.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在公司内部建立了与业务性质和规模相适应的组织结构,

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重要规章制度,通过制定和执行各项制度,

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有效运作,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能够充分发挥,公司内部监督

和反馈系统基本健全、有效。

    2019 年度,公司将根据不断发展的管理要求,及时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完善,进一

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 未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说明

1. 是否存在非强制披露的特殊情形

    √是 □否

    非强制披露特殊情形是:新上市

2. 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7 月 3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

报告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 年度内部控制信息的编制、审议和披露(2015 年 12 月修订)》的规定:“新

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

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公司属于新上市公司,未披露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郭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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