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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新能: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2019-04-10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19-014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国信泗阳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国信盐城生物

质发电有限公司、江苏新能东台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国信淮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

司;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公司”)预

计 2019 年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860 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

构授信担保(含 2018 年及之前已发生且延续至 2019 年度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12,427.40 万元,占公

司 2018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2.79%;公司及子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含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为 0 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

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审议程序




                                   1
    2019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亦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本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基本情况

    为满足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根据其业务需求及融资计划,

公司预计于 2019 年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860 万元的银行

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含 2018 年及之前已发生且延续至 2019 年度的担保),其

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 2,000 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总额不超过 14,860 万元。具体安排如下表:

            被担保人               与本公司关系 2019 年度担保总额上限(万元)

  江苏国信泗阳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5,100

  江苏国信盐城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6,750

    江苏新能东台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3,010

  江苏国信淮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2,000


    公司将在担保发生时在本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涉及银行等金融机构融

资担保的实际担保金额、方式、类型、期限等以合同为准。为提高担保事项管理

效率,提请股东大会给予如下授权:

    1、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相关法律

文件;




                                     2
    2、在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各子公司业务需

求、资信状况等情况适当调整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

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3、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担保额度前,授权公司经营层暂按上

一年担保总额执行当年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国信泗阳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国信泗阳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泗阳经济开发区东区众兴东路 236 号

    法定代表人:梁兵

    注册资本:12,9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 年 11 月 29 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电站的投资、建设、运行和运营管理;太阳能电站及相关

机电设备检修;电气设备预防性检测及太阳能系统测试;太阳能电站工程咨询和

监理;配套设备、设施的建筑安装工程;电气试验设备租赁;建筑材料(不含危

险品)销售;观光旅游;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按《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核定的

经营项目经营);货物仓储(危险品除外);食品制售(按《食品经营许可证》核

定的经营项目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待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江苏新能持股 85%,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持股 15%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人民币 37,314.11 万元,

负债总额人民币 20,677.33 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 16,636.78 万元;2018 年度

                                    3
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6,027.89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2,266.91 万元。(以上数据

经审计)

    2、江苏国信盐城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国信盐城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东南纺织工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周军

    注册资本:14,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 年 11 月 21 日

    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热力供应;秸秆收购;灰渣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江苏新能持股 74.29%,射阳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25.71%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人民币 20,972.09 万元,

负债总额人民币 7,097.60 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 13,874.49 万元;2018 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3,793.36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98.44 万元。(以上数据经

审计)

    3、江苏新能东台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新能东台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东台市望海东路 65 号

    法定代表人:梁兵

    注册资本:2,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22 日

                                    4
    经营范围:新能源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风力发电,微电网项

目的建设、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江苏新能持股 70%,东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 3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人民币 6,574.36 万元,

负债总额人民币 4,262.40 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 2,311.95 万元;2018 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797.15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190.73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4、江苏国信淮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国信淮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淮安市淮安区工业园区纬二路与经十八路交界

    法定代表人:唐维成

    注册资本:24,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 年 09 月 13 日

    经营范围:生物能发电;热力供应;秸杆收购;自用设备维修(压力容器除

外);灰渣销售;供热管网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江苏新能(持股 10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人民币 21,148.14 万元,

负债总额人民币 6,997.11 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 14,151.03 万元;2018 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5,722.50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913.99 万元。(以上数据经

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预计发生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5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如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在担保发生时在本担

保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力,被担

保人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银

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是为了满足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及子公

司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部分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是基于子公司

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

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董事会在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了法定程序。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12,427.40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2.79%;公司及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不含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为 0 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6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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