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19-022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7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的相关规定,
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