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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新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19-08-29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19-041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合理利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6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10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

限 公 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 临

2018-029)。


    一、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前期使用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


                                   1
JG1001 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30 天)”产品已到期赎回,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 JG1001 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30
产品名称
                 天)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认购金额         10,000 万元

投资期限         30 天

起息日           2019年7月25日
                 认购/申购确认日(不含当日)后第 30 天(如本产品被浦发银行宣布
投资到期日
                 提前终止,该提前终止日被视为投资到期日)
                 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从未高于 10%且从未低于 0,则产品
                 预期收益率为 3.55%/年;
产品预期收益率
                 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曾高于 10%或曾低于 0,则产品预期
                 收益率为 3.65%/年。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公司收回本金 10,000 万元,获得收益 30.57 万

元,收益符合预期。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8 月 27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利多多公司 JG1001 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30 天)”,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 JG1001 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30
产品名称
                 天)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认购金额         10,000 万元

投资期限         30 天

起息日           2019年8月28日
                 认购/申购确认日(不含当日)后第 30 天(如本产品被浦发银行宣布
投资到期日
                 提前终止,该提前终止日被视为投资到期日)
                 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始终低于或等于 5%,则产品预期收
                 益率为 3.40%/年;
产品预期收益率
                 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曾高于 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
                 3.50%/年。

    公司与上述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

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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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

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好的效益。


    四、风险分析及控制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

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品种,总体风险可控。在产品有效期间,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

进行审计。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机构进行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进

展情况,加强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力度,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

取相应措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整体情况

    公司前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2019 年 1 月 3 日、2019 年 1 月 31 日、2019 年 3 月 2 日、2019

年 3 月 7 日、2019 年 4 月 4 日、2019 年 4 月 13 日、2019 年 5 月 6 日、2019 年

5 月 10 日、2019 年 5 月 31 日、2019 年 6 月 20 日、2019 年 7 月 6 日、2019 年 7

月 27 日、2019 年 8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编号为临 2018-039、2019-001、2019-005、2019-006、

2019-008、2019-009、2019-020、2019-024、2019-025、2019-027、2019-029、

2019-033、2019-034、2019-039 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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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未到期金额共计为

3.3 亿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额度。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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