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9-18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19-052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
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
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6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
围内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
上述授权即将到期,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2019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不
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 3.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授权到期后 12 个
月内(即 2019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8 日)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
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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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理的相关事宜。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4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118,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062,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70,563,000.76 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1,436,999.24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
到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18)00049 号《验
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
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 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资额 资金额
1 国信灌云 100MW 陆上风电场项目[注] 78,273.86 78,000.00 78,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22,000.00 22,000.00 21,143.70
合计 100,273.86 100,000.00 99,143.70
注:该项目由子公司江苏国信灌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实施
截至 2019 年 6 月底,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9,867.68 万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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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近期公司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 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公司前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2019 年 1 月 3 日、2019 年 1 月 31 日、2019 年 3 月 2 日、2019
年 3 月 7 日、2019 年 4 月 4 日、2019 年 4 月 13 日、2019 年 5 月 6 日、2019 年
5 月 10 日、2019 年 5 月 31 日、2019 年 6 月 20 日、2019 年 7 月 6 日、2019 年 7
月 27 日、2019 年 8 月 14 日、2019 年 8 月 29 日、2019 年 9 月 3 日、2019 年 9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编号为临 2018-039、2019-001、2019-005、2019-006、2019-008、2019-009、
2019-020、2019-024、2019-025、2019-027、2019-029、2019-033、2019-034、
2019-039、2019-041、2019-046、2019-047 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未到期金额共计为
2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序 产品类 投资
产品名称 认购金额 起息日 投资到期日
号 型 期限
中国农业银行 “汇
利 丰 ”2019 年 第 保 本 浮
2019 年 8 月
1 5490 期对公定制人 动 收 益 10,000 万元 37 天 2019 年 9 月 20 日
14 日
民币结构性存款产 型
品
认购/申购确认日
(不含当日)后第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保本浮 30 天(如本产品被
利多多公司 JG1001 2019 年 8 月
2 动 收 益 10,000 万元 30 天 浦发银行宣布提
期人民币对公结构 28 日
型 前终止,该提前终
性存款(30 天)
止日被视为投资
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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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本次计划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基本原则
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产品,单
个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二)额度安排
不超过 3.3 亿元人民币,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
(四)决议有效期
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授权到期后 12 个月内(即 2019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8 日)。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
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好的效益。
五、 风险分析及控制
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能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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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品种,总体风险可控。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决策和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
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及
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力度,一旦发现或
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
六、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
超过 3.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划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
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合理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 3.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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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综上,南京证券对江苏新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
异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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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综上,华泰联合对江苏新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
异议。
七、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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