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30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19-060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7 人。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
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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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
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江苏如东 H2#海上风电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
设江苏如东 H2#海上风电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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