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30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19-059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江苏如东 H2#海上风电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建设江苏如东 H2#海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如东海上风电项
目”),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能海力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海
力公司”、“项目公司”)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如东海上风电项目总投资约 639,675 万元(可研报告测算数据,实际总投资金额
可能存在差异),新能海力公司目前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公司及新能海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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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东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的用款需求逐步增加资本金,最终资本金不低于总
投资 20%,其余资金由新能海力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解决。为提高工
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项
目的具体实施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资本金金额、
办理项目公司增资、资本金拨付、融资、招标、工程建设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建设江苏如东 H2#海上风电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6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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