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关于投资建设江苏如东H2#海上风电项目的公告2019-10-30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19-061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江苏如东 H2#海上风电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江苏如东 H2#海上风电项目。
投资金额:总投资约 639,675 万元(可研报告测算数据,实际总投资金
额可能存在差异)。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9 年 10 月 29 日,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投资建设江苏如东 H2#海上风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建设江苏如东 H2#
海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如东海上风电项目”),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能海力
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海力公司”、“项目公司”)为本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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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如东海上风电项目总投资约 639,675
万元(可研报告测算数据,实际总投资金额可能存在差异),新能海力公司目前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公司及新能海力公司其他股东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的用款
需求逐步增加资本金,最终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 20%,其余资金由新能海力公司
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解决。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项目的具体实施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资本金金额、办理项目公司增资、资本金拨付、融
资、招标、工程建设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
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苏如东 H2#海上风电场位于如东海域的东北部,铁板沙南侧,场区中心离
岸距离约 50km,项目规划装机容量 350MW,计划布置单机容量 4.0MW(或以上级
别)的风力发电机组。
根据项目最新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项目总投资约 639,675 万元,其中资
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 20%,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
资解决。项目全部建成后预计年上网电量 104,395 万 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
2966 小时,按照项目平均上网电价 0.85 元/kWh(含税)进行测算,本项目全部
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0.51%(所得税前)。
本项目已经取得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 年 12 月 28 日出具的《省发
展改革委关于江苏新能海力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如东 H2#海上风电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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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核准的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18]1324 号)。
(二)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能海力公司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运
营和管理,其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江苏新能海力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沿海经济开发区科技城 45 幢 208 号
法定代表人:李保洋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08 月 21 日
经营范围:海上风电场项目开发;风电场工程建设;风电场运营;电力销售;
风电场检修及相关机电设备检修;风电场工程咨询和监理;配套设备、设施工程
的建筑安装;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51%股权;海恒如东海上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持有其 34%股权;中船海装(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其 10%股权;江苏东电新能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其 5%股权。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江苏如东 H2#海上风电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有利
于公司提升海上风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
心竞争力。经论证,该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综合经济效益,项目投产后预
计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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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9]882 号),2018 年底前已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如在 2021 年底前全部机组
完成并网的,执行核准时的上网电价;2022 年及以后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执
行并网年份的指导价。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影响项目并网的不确定因素
较多,若本项目未能在 2021 年底前全部并网,将执行并网年份的指导价,若该
指导价低于 0.85 元/kWh(含税),将导致项目的盈利能力不及预期。
3、本项目为公司首个海上风电项目,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可能面临一定
的投资风险,导致收益不及预期,例如:行业政策调整;电价补贴结算滞后;可
研预测偏差;电网接入、新能源电力消纳等条件变化;海上极端气候环境影响设
备稳定性和运营成本等。
公司将加强对工程安全、质量、工期、造价及项目运营等方面的管控,随时
关注外部环境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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