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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新能:关于投资建设江苏如东H2#海上风电项目的公告2019-10-30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19-061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江苏如东 H2#海上风电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江苏如东 H2#海上风电项目。

      投资金额:总投资约 639,675 万元(可研报告测算数据,实际总投资金

      额可能存在差异)。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9 年 10 月 29 日,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投资建设江苏如东 H2#海上风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建设江苏如东 H2#

海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如东海上风电项目”),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能海力

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海力公司”、“项目公司”)为本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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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主体,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如东海上风电项目总投资约 639,675

万元(可研报告测算数据,实际总投资金额可能存在差异),新能海力公司目前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公司及新能海力公司其他股东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的用款

需求逐步增加资本金,最终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 20%,其余资金由新能海力公司

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解决。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项目的具体实施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资本金金额、办理项目公司增资、资本金拨付、融

资、招标、工程建设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

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苏如东 H2#海上风电场位于如东海域的东北部,铁板沙南侧,场区中心离

岸距离约 50km,项目规划装机容量 350MW,计划布置单机容量 4.0MW(或以上级

别)的风力发电机组。

    根据项目最新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项目总投资约 639,675 万元,其中资

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 20%,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

资解决。项目全部建成后预计年上网电量 104,395 万 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

2966 小时,按照项目平均上网电价 0.85 元/kWh(含税)进行测算,本项目全部

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0.51%(所得税前)。

    本项目已经取得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 年 12 月 28 日出具的《省发

展改革委关于江苏新能海力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如东 H2#海上风电场工

                                   2
程核准的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18]1324 号)。

    (二)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能海力公司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运

营和管理,其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江苏新能海力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沿海经济开发区科技城 45 幢 208 号

    法定代表人:李保洋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08 月 21 日

    经营范围:海上风电场项目开发;风电场工程建设;风电场运营;电力销售;

风电场检修及相关机电设备检修;风电场工程咨询和监理;配套设备、设施工程

的建筑安装;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51%股权;海恒如东海上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持有其 34%股权;中船海装(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其 10%股权;江苏东电新能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其 5%股权。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江苏如东 H2#海上风电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有利

于公司提升海上风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

心竞争力。经论证,该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综合经济效益,项目投产后预

计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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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9]882 号),2018 年底前已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如在 2021 年底前全部机组

完成并网的,执行核准时的上网电价;2022 年及以后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执

行并网年份的指导价。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影响项目并网的不确定因素

较多,若本项目未能在 2021 年底前全部并网,将执行并网年份的指导价,若该

指导价低于 0.85 元/kWh(含税),将导致项目的盈利能力不及预期。

    3、本项目为公司首个海上风电项目,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可能面临一定

的投资风险,导致收益不及预期,例如:行业政策调整;电价补贴结算滞后;可

研预测偏差;电网接入、新能源电力消纳等条件变化;海上极端气候环境影响设

备稳定性和运营成本等。

    公司将加强对工程安全、质量、工期、造价及项目运营等方面的管控,随时

关注外部环境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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