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江苏新能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2021-03-27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1-015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
购买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大唐国信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40%
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
重组》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首次披露重组方案至发出审议本次重组方案的股东
大会通知前,上市公司应当与交易各方保持沟通联系,并至少每 30 日发布一次
进展公告,说明本次重组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若本次重组发生重大进展或重大
变化,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现将公司首次披露重组方案以来本次交易的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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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
询函》(上证公函[2021]020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10)。
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披露《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
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鉴于《问询函》涉及
的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和完整,经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
2021 年 2 月 27 日,公司披露《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对截至披露日
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2021 年 3 月 4 日,公司披露《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江苏省新能源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14),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落实
和回复,对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
目前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
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并由董事会将相关议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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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
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预案》中对本次交易的有关风险进行了提示,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预案中相
关风险提示内容。
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交易的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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