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江苏新能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2022-04-07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2-015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
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
买了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持有的大唐国信滨海海
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滨海”)4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大唐滨海 40%股权(以下简称“标
的资产”)过户手续及公司新增发行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之标
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股份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
编号:2021-09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大唐滨海资
产交割过渡期专项审计,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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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安排
根据公司与国信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标
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利润、净资产的增加由公司享有,大唐滨海如在过渡期
间发生亏损或损失或净资产的减少,则由国信集团按照于本次交易中对应出售的
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
二、标的资产交割过渡期间
根据公司与国信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自评
估基准日起至交割日止的期间为过渡期间。为专项审计的可实现性考虑,交割日
在当月 15 日(含本日)以前的,交割日应确定为前一月月末日;实际交割日在
当月 15 日(不含本日)之后的,交割日应确定为当月月末日。本次交易评估基
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工商登记日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因此,本次交易过渡期间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
三、标的资产过渡期间审计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大唐滨海过渡期间损益进行了专项审
计,并出具了《关于大唐国信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专项审
计报告》(天衡专字(2022)00609 号)。
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本次过渡期间,大唐滨海实现净利润
338,597,988.60 元,未发生亏损,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国信集团无需现金补足,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实现的收益由公司享有。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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