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江苏新能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2-06-09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2-028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 年 6 月 20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693 江苏新能 2022/6/14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2 年 5 月 28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7.27%股份的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在 2022 年 6 月 8 日提出临时提案
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如下:
(1)《关于大丰 85 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相关事宜的议案》;
(2)《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临时提案,已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
料》。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2 年 5 月 28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
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6 月 20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 88 号 15 楼吉祥厅。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6 月 20 日
至 2022 年 6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 《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
5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6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7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
8 《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0.00 《关于大丰 85 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相关事宜的议案》 √
10.01 关于大丰 85 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拟由江苏省国信集团有 √
限公司先行投资事项
10.02 关于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拟出具关于大丰 85 万千瓦 √
海上风电项目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事项
10.03 关于公司拟与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委托 √
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
11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7 日、2022 年 6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6、 议案 10 包括 3 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其中,子议案 10.01 表决通
过是子议案 10.02、10.03 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条件。
特别提示: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公司建议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参会人员务必提前关注并
严格遵守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并请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前向公司预
先登记,便于公司做好防疫准备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 《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
要》
5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
案》
8 《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10.00 《关于大丰 85 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相关事宜
的议案》
10.01 关于大丰 85 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拟由江苏省
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先行投资事项
10.02 关于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拟出具关于大
丰 85 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函事项
10.03 关于公司拟与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股权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
11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