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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新能:江苏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09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2-024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本次会

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大丰 85 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相关事宜的议案》

    1、关于大丰 85 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拟由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先行投资

事项

    同意大丰 85 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由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信集团”)先行投资。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徐国群、张丁回避表决。

    2、关于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拟出具关于大丰 85 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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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国信集团出具关于大丰 85 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徐国群、张丁回避表决。

    3、关于公司拟与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暨关

联交易事项

    同意公司与国信集团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徐国群、张丁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先

行投资大丰 85 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暨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并与公司签署股

权委托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本议案所有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其中,子议案 1 表决通

过是子议案 2、子议案 3 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条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国资委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相关工作要求,并结合《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实际情

况,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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