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江苏新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提示性公告2022-11-22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2-056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投资”)的通知,国能投资
拟以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能投资持有公司股票 89,55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0.05%。国能投资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盐城市国能投资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2〕1236
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根据《无异议函》,国能投资面向专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4.35 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
国能投资应在《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文件组织发行。《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国能投资拟于近期启动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最终发行方案将根据发
行时的市场状况确定。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后续事宜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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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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