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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有友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29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有
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作为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发出前,收到
了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相关材料。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
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续聘公
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独立、
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
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
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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