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友食品:有友食品会计政策变更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1-029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涉及对
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
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
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按照要求,公司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已发布的(财会〔2006〕3 号)《关
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中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及(财会〔2006〕18 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的通知》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应用指南》。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后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
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
了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
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了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
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
有用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
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