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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有友食品:有友食品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1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 人,注册会计师 1,45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30 人。

    信永中和 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31.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2.6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24 亿元。2020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46 家,收费总额 3.8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家数为 205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

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

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9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7 次

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侯黎明先生,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有 4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廖朝理先生,199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199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星国华先生,201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有 3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 6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50 万元、内控审计费

用 10 万元。审计费用系依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实际的审计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其 2022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

水平,确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信永中和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

人员信息、业务规模、独立性和执业质量等,认为信永中和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

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

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

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较为丰富审计经验的专业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

和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权益。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
构。

    (三)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7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