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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友食品:有友食品会计政策变更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7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企业
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
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追溯调整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 年 11 月 2 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
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
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
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
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
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
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
输成本,公司将其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进行列
示,预计将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对于财务报表及其他重要财
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
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具体影响金额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合并报表                  母公司


销售费用                     -26,089,045.00                   -


营业成本                      26,089,045.00                   -
    2、公司将追溯调整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合并报表                 母公司


销售费用                     -24,076,839.95                 -


营业成本                     24,076,839.95                  -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认为:有友食品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
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
更正》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第九十三
号-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