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友食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8-1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有友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友食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有友食品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
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60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A 股)79,5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7.8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62,566.5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6,454.1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56,112.33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 XYZH/2019CQA20223 号《验
资报告》。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
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投资金额(万 拟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计投
序号 项目名称
元) 金额(万元) 入金额(万元)
1 有友食品产业园项目 35,687.49 31,913.50 24,595.03
2 营销网络建设和品牌推广项 24,198.83 24,198.83 9,6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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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合 计 59,886.32 56,112.33 34,283.22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有友食品产业园项目”,该项目总
投资 35,687.49 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 31,913.50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有友食品产业园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为
24,595.03 万元,此外,该项目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资金为 941.95 万元,该项
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8,518.16 万元(含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有友食品产业园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 8,518.16
万元(含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1)项目铺底
流动资金 6,763.63 万元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入;(2)节余资金包括部分尚未
支付的项目尾款 941.95 万元;(3)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取得现金管理收益 1,199.69 万元;(4)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节约、
合理及有效的原则,管控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支出,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
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降低项目投入。
五、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有友食品产业园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8,518.16 万元(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实
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
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将上述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募集资
金专户销户手续,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在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前,相关专户资金亦将用于支付项目尾款和形成银行孳息,项目后期如有
其他费用,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有友食品产业园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并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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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公司后续的业务经营和战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的有关规定。
七、公司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监管要求,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有友食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有友
食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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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俊杰 王振刚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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