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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有友食品:有友食品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02-07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2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以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72.44 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308,218,756 股变更为 305,494,356 股,
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 308,218,756 元减少为 305,494,356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
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 130 号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3 年 2 月 7 日起 45 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
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谢雅玲
    4、联系电话:023-41770971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