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友食品:有友食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3-03-31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
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无任何形式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
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规
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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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石元刚 赵万一 杨安富
2023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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