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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工程: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2016-10-28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698                             公司简称:航天工程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 30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 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3

三、 重要事项 ...............................................7

四、 附录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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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唐国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章旭琛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4,111,443,127.68        4,143,062,668.99                          -0.76
归属于上市公司         2,224,745,100.10        2,268,211,982.87                          -1.92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          -117,269,965.23         -257,706,224.37                          54.49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营业收入                 586,162,152.77        1,009,112,569.51                         -41.91
归属于上市公司            43,418,938.10             137,759,051.21                      -68.48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32,406,155.91             121,156,354.90                      -73.25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1.92                       7.08        减少 5.16 个百分点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11                       0.34                     -67.65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11                       0.34                     -6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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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项目
                             (7-9 月)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0.00             -131.03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
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
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1,452,155.50           3,337,155.48
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
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
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
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
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
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
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
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
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
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
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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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
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
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
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
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16,819.10            289,366.38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                        0.00          9,329,823.51
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220,346.19         -1,943,432.1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合计                       1,248,628.41          11,012,782.19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27,004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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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称)                                       件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运载火箭
                  189,558,330        45.98      188,630,981        无           0      国有法人
技术研究院
航天投资控股
                   62,954,904        15.27       62,954,904        无           0      国有法人
  有限公司
北京航天产业
  投资基金         32,352,941         7.85       32,352,941        无           0         其他
(有限合伙)
北京航天动力
                   31,438,497         7.63       31,438,497        无           0      国有法人
  研究所
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理事会转          8,152,089       1.98        8,152,089       未知          -      国有法人
  持二户
香港中央结算
                      4,920,576       1.19              0         未知          -         未知
  有限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          2,301,000       0.56              0         未知          -         未知
    公司
招商证券国际
有限公司-客          1,999,915       0.49              0         未知          -         未知
  户资金
   沈永伟             1,008,900       0.24              0         未知          -         未知
江信基金-民
生银行-江信
                       900,000        0.22              0         未知          -         未知
基金聚财 54 号
资产管理计划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数量                    种类               数量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4,920,576           人民币普通股       4,920,576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301,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01,000
    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
                                             1,999,915           人民币普通股       1,999,915
        -客户资金
             沈永伟                          1,008,9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8,900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927,349            人民币普通股        927,349
江信基金-民生银行-江信基金
                                              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
    聚财 54 号资产管理计划
江信基金-民生银行-江信基金
                                              8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20,000
    聚财 53 号资产管理计划
             许春辉                           758,300            人民币普通股        758,3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
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混                  737,800            人民币普通股        737,800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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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溢                       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0,000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航天动力研究所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说明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
        数量的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末,货币资金为 807,869,384.50 元,较年初增加 76.37%,主要是由于公司期初结构性存

款到期转至货币资金导致;

2、本期末,应收票据为 165,720,881.49 元,较年初增加 44.58%,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以票据方

式收款较多,且未全部对外支付所致;

3、本期末,预付账款为 140,965,905.37 元,较年初减少 57.44%,主要是由于期初预付账款于本

期结算入库导致;

4、本期末,其他应收款为 5,693,610.45 元,较年初减少 31.41%,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收回兰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760,000.00 元导致;

5、本期末,存货为 825,796,387.39 元,较年初增加 45.96%,主要是由于总承包项目工艺设备采

购、专利设备备料生产以及工程施工增加所致;

6、本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为 163,001,145.33 元,较年初减少 77.51%,主要系结构性存款的规模

减少所致。

7、本期末,长期应收款为 471,974,489.52 元,较年初增加 35.77%,主要是由于杭锦旗项目专利

专有设备和工艺设备分期收款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8、本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为 35,435,579.95 元,较年初增加 37.77%,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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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期末,应付票据为 2,760,380.00 元,较年初减少 97.93%,主要是由于公司上年度开具的银

行票据本期陆续到期所致;

10、本期末,应付账款为 456,334,565.21 元,较年初增加 40.20%,主要是由于本期实施的总承

包项目施工、备料生产等导致应付款项增加;

11、本期末,其他应付款为 7,369,405.19 元,较年初减少 74.35%,主要是由于公司上年末收到

的往来款项本年退回导致;

12、本期末,专项储备为 6,332,592.36 元,较年初增加 51.52%,主要系公司根据相关会计政策

计提安全生产费所致;

13、本期,营业收入为 586,162,152.77 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41.91%,主要是由于公司项目实施

进度和周期的特点导致;

14、本期,营业成本为 401,317,162.28 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45.05%,主要是由于本期营业收入

减少及项目实施进度和周期特点导致;

15、本期,营业税金及附加为 821,650.44 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88.70%,主要是由于营改增政策

以及应交增值税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随之降低;

16、本期,财务费用为-38,092,246.44 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349.45%,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利息

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本期公司收到杭锦旗项目设备销售分期收款利息收入 3,464.83 万元;

17、本期,资产减值损失为 64,392,451.78 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122.09%,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

应收账款账龄增加所致;

18、本期,投资收益为 9,329,823.51 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44.41%,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结构性

存款金额减少导致;

19、本期,营业外收入为 3,626,521.86 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31.91%,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收到

的政府补助资金高于去年同期所致;

20、本期,利润总额为 50,238,514.14 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69.59%,主要是由于公司项目实施周

期及本期结算项目的特点所致;

21、本期,所得税费用为 6,819,576.04 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75.17%,这与本期利润总额规模相

匹配;

22、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3,418,938.10 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68.48%,主要是

由于公司项目实施周期及本期结算项目的特点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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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 241,078,178.86 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40.96%,主

要是由于公司本期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来款减少所致;

24、本期,收到的税费返还为 28,985,159.07 元,上年同期为 0 元,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收到 2015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导致;

25、本期,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55,901,512.85 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172.03%,

主要是因为本期收到杭锦旗项目设备销售分期收款利息收入所致;

26、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 237,762,637.78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44.34%,主

要是因为公司本期实际对外支付的款项减少导致;

27、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为 19,556,581.30 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77.70%,主要是因为公司本期

缴纳的增值税金额减少导致;

28、本期,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73,212,561.10 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47.43%,主

要是因为公司上年末收到的往来款项本年退回导致;

29、本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 1,080,000,000.00 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35.52%,主要是因为

公司本期用于现金管理的结构性存款规模减小所致;

30、本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 9,329,823.51 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44.41%,主要是因为

公司本期用于现金管理的结构性存款规模减小所致;

31、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 40,192,189.31 元,较去年同

期减少 39.45%,主要是由于本期基建投资付款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32、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为 500,000,000 元,较去年减少 78.31%,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为满足

经营需要,减少了现金管理的规模所致;

33、本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 0 元,上年同期为 990,876,000 元,主要是由于公司上年同期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导致;

34、本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 88,961,753.73 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242.41%,

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分配的现金股利增加所致;

35、本期,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为零 ,上年同期为 6,915,469.40 元,主要是

由于上年同期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支付了相关上市费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 30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                                                                                 是否    是否
承诺背      诺                                                                承诺时间及期     有履    及时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景        类                                                                    限           行期    严格
            型                                                                                 限      履行
                               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不存在从事与航天工程

                               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航天工程不构成同业竞
            解
                  实际控制     争;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现在及将来均不从事
与首次      决
                    人         与航天工程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不投     2012 年 3 月 6
公开发      同
                  中国航天     资、合作经营、实际控制与航天工程业务相同或相        日           否       是
行相关      业
                  科技集团     似的其他任何企业;本公司承诺不利用航天工程实       长期
的承诺      竞
                    公司       际控制人地位,损害航天工程及航天工程其他股东
            争
                               的利益;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航天

                               工程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本院及本院下属企业不存在从事与航天工程相同

                               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航天工程不构成同业竞争;
            解
                  控股股东     本院及本院下属企业现在及将来均不从事与航天
与首次      决
                  中国运载     工程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不投资、合作   2012 年 3 月 6
公开发      同
                    火箭       经营、控制与航天工程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任何        日           否       是
行相关      业
                  技术研究     企业;本院承诺不利用航天工程控股股东地位,损       长期
的承诺      竞
                    院         害航天工程及航天工程其他股东的利益;本院愿意
            争
                               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航天工程造成的全部经

                               济损失。

                               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不存在从事与航天工程

                               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航天工程不构成同业竞
            解
                  持股 5%以    争;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现在及将来均不从事
与首次      决
                    上股东     与航天工程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不投     2012 年 3 月 6
公开发      同
                  航天投资     资、合作经营、控制与航天工程业务相同或相似的        日           否       是
行相关      业
                      控股     其他任何企业;本公司承诺不利用航天工程股东地       长期
的承诺      竞
                  有限公司     位,损害航天工程及航天工程其他股东的利益;本
            争
                               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航天工程造成

                               的全部经济损失。

                               本所及本所下属企业不存在从事与航天工程相同

            解                 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航天工程不构成同业竞争;
                  持股 5%以
与首次      决                 本所及本所下属企业现在及将来均不从事与航天
                    上股东                                                    2012 年 3 月 8
公开发      同                 工程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不投资、合作
                  北京航天                                                         日           否       是
行相关      业                 经营、实际控制与航天工程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
                      动力                                                        长期
的承诺      竞                 任何企业;本所承诺不利用航天工程股东地位,损
                    研究所
            争                 害航天工程及航天工程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所愿意

                               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航天工程造成的全部经


                                                     10 / 30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济损失。




                               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所投资企业不

                               存在从事与航天工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航

                               天工程不构成同业竞争;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
                  持股 5%以
            解                 (有限合伙)所投资企业现在及将来均不从事与航
                    上股东
与首次      决                 天工程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不投资、合
                  北京航天                                                     2012 年 3 月 6
公开发      同                 作经营、控制与航天工程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任
                  产业投资                                                          日           否       是
行相关      业                 何企业;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承诺
                      基金                                                         长期
的承诺      竞                 不利用航天工程股东地位,损害航天工程及航天工
                  (有限合
            争                 程其他股东的利益;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
                      伙)
                               合伙)及航天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航天工程造成的全

                               部经济损失。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单位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间接持有的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本单位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实际控制     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与首次      股
                    人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     2015 年 1 月 28
公开发      份
                  中国航天     市后公司股票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        日           是       是
行相关      限
                  科技集团     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       36 个月
的承诺      售
                    公司       位间接持有的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本单位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公

                               司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单位

                               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公司,则本单位愿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单位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所持有的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

                               单位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公
                  控股股东
与首次      股                 司股票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
                  中国运载                                                     2015 年 1 月 28
公开发      份                 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
                    火箭                                                            日           是       是
行相关      限                 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
                  技术研究                                                        36 个月
的承诺      售                 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院
                               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上述

                               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

                               内,本单位无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计划,本单位

                               计划长期持有公司的股份,维持控股地位。上述锁

                               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 24 个月后,

                               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时,提前将减持意向、拟减持


                                                    11 / 30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数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等信息以书面方

                               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单位方减持公司股份。本

                               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单位

                               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

                               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

                               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中与本

                               单位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

                               分红。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单位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所持有的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

                               单位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本单位在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公司股票 6 个月期末(如该日

                               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

                               除权、除息调整。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
                  持股 5%以
与首次      股                 期限)届满后 12 个月内本单位减持股份不超过本
                    上股东                                                      2015 年 1 月 28
公开发      份                 单位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10%,锁定期限(包括延长
                  航天投资                                                           日           是       是
行相关      限                 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单位减持股份不
                      控股                                                         36 个月
的承诺      售                 超过本单位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30%;减持价格不低
                  有限公司
                               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

                               除息调整);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时,提前将减持

                               意向和拟减持数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等信

                               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

                               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单位方减持公

                               司股份。 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公司股

                               份的,本单位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

                               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

                               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单位现金

                               分红中与本单位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

                               相等的现金分红。

与首次      股    持股 5%以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单位不
                                                                                2015 年 1 月 28
公开发      份      上股东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所持有的公司首次
                                                                                     日           是       是
行相关      限    北京航天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
                                                                                   36 个月
的承诺      售        动力     单位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12 / 30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研究所     股份。本单位在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公司股票 6 个月期末(如该日

                               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

                               除权、除息调整。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

                               期限)届满后 12 个月内本单位减持股份不超过本

                               单位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10%,锁定期限(包括延长

                               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单位减持股份不

                               超过本单位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20%;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

                               除息调整);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时,提前将减持

                               意向和拟减持数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等信

                               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

                               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单位方减持公

                               司股份。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公司股份

                               的,本单位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

                               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

                               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单位现金分

                               红中与本单位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

                               等的现金分红。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单位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所持有的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

                               述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公司股票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
                  持股 5%以
                               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
                    上股东
与首次      股                 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
                  北京航天                                                      2015 年 1 月 28
公开发      份                 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产业投资                                                           日           是       是
行相关      限                 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上述
                      基金                                                         36 个月
的承诺      售                 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
                  (有限合
                               内,本单位减持股份不超过本单位所持有公司股份
                      伙)
                               比例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

                               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单

                               位减持公司股份时,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

                               量、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

                               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等信息以

                                                    13 / 30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

                               司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单位方减持公司股

                               份。 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公司股份的,

                               本单位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

                               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

                               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中

                               与本单位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

                               现金分红。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最近一年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

                               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

                               调整),本单位将于公司股价稳定方案启动之日起

                               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

                               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年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
                  控股股东
与首次                         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
                  中国运载                                                     2015 年 1 月 28
公开发      其                 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
                    火箭                                                            日           是       是
行相关      他                 应进行调整),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
                  技术研究                                                        36 个月
的承诺                         人民币 500 万元,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单位
                    院
                               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

                               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前述稳定股价措施终止后,若公司股票

                               价格再度触发启动条件,本单位将继续按照稳定股

                               价预案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

                               的条件实现。此外,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

                               股东大会上,本单位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

                               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1、启动条件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最近一年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

                               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

与首次                         调整)。2、启动程序满足启动条件之日起 10 日内
                                                                               2015 年 1 月 28
公开发      其    公司及相     召开董事会、30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
                                                                                    日           是       是
行相关      他      关主体     价具体方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
                                                                                  36 个月
的承诺                         5 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实施。3、

                               具体措施公司及相关义务主体将采取以下措施中

                               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公司

                               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

                               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4、终止情形实施期间,

                                                    14 / 30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

                      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

                      止执行:(1)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

                      年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

                      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2)

                      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

                      符合上市条件。5、重新启动前述稳定股价措施终

                      止后,若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股价稳定方案启动

                      条件,则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本预案实施稳定股价

                      措施,直至股价稳定措施终止的条件实现。(二)

                      公司回购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本公司将自股价稳

                      定方案启动之日起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

                      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年审计基

                      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

                      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

                      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单次用于回购股

                      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回购后公司的

                      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

                      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公司

                      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承诺,在本公司就回购

                      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

                      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本公司控股股东火箭院

                      承诺,在本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

                      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

                      票。(三)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本公司控股股东火箭院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启动之

                      日起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最近一年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

                      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

                      行调整),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

                      币 500 万元,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

                      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

                      条件,增持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四)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自

                      股价稳定方案启动之日起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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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本

                               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年审计

                               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

                               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

                               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用于增持本公

                               司股份的资金额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薪酬总额。增

                               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增持后本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

                               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未来

                               新聘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本

                               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聘任。

                               (五)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若根据

                               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火箭院需要

                               履行但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公司有权要

                               求控股股东在限期内履行,限期内仍未履行的,可

                               由本公司代为履行股价稳定义务,控股股东需补偿

                               本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控股股东拒绝补偿的,公

                               司有权从应向其支付的分红中扣除。若根据公司董

                               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需要履行但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公司

                               有权要求其在限期内履行,限期内仍未履行的,可

                               由本公司代为履行股价稳定义务,未履行承诺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补偿本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

                               拒绝补偿的,公司有权从应向其支付的报酬中扣

                               除。

                               一、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

                               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      2015 年 7 月
控股股            控股股东
                               护公司股东以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中国运载火箭         9日
东增持            中国运载
            其                 技术研究院计划在未来 2 个月内(自 2015 年 7 月   2 个月(增持公
公司股              火箭                                                                         是       是
            他                 9 日起)投入 3000 万元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司股份)
份相关            技术研究
                               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6 个月(不减持
的承诺              院
                               二、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承诺,在未来 6 个月      公司股份)
                               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可能出现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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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唐国宏
                                  日期           2016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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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6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07,869,384.50     458,060,774.4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65,720,881.49     114,624,923.80
  应收账款                                         708,647,482.44     762,966,211.37
  预付款项                                         140,965,905.37     331,209,190.4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5,693,610.45       8,300,354.1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825,796,387.39     565,776,339.8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63,001,145.33     724,912,597.48
    流动资产合计                              2,817,694,796.97      2,965,850,391.5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471,974,489.52     347,630,660.51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685,628,660.76     696,821,761.71
  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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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2,740,478.88       2,740,478.8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88,535,450.52      93,004,246.2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435,579.95      25,721,105.59
  其他非流动资产                                 9,433,671.08      11,294,024.52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93,748,330.71      1,177,212,277.43
      资产总计                            4,111,443,127.68      4,143,062,668.9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760,380.00     133,382,485.32
  应付账款                                     456,334,565.21     325,495,392.05
  预收款项                                1,278,829,960.95      1,250,213,504.7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34,242,527.40      27,721,451.65
  应交税费                                       9,243,702.57      10,247,481.67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7,369,405.19      28,727,350.20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788,780,541.32      1,775,787,665.6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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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68,297,283.34              70,725,343.84
  递延所得税负债                                     29,620,202.92              28,337,676.6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97,917,486.26              99,063,020.48
      负债合计                                 1,886,698,027.58              1,874,850,686.1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12,300,000.00             412,3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059,299,329.20              1,059,281,479.2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6,332,592.36               4,179,463.23
  盈余公积                                          105,277,561.75             105,277,561.7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641,535,616.79             687,173,478.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224,745,100.10              2,268,211,982.87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24,745,100.10              2,268,211,982.8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111,443,127.68              4,143,062,668.99
法定代表人:唐国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之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旭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6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80,739,109.40             416,898,746.9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62,222,939.28             114,502,148.40
  应收账款                                          681,199,788.74             755,979,372.37
  预付款项                                          186,134,389.05             413,088,158.18

                                          20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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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2,080,757.95      20,974,926.15
  存货                                         722,043,818.13     456,680,156.4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60,956,941.77     724,912,597.48
   流动资产合计                           2,715,377,744.32      2,903,036,105.9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471,974,489.52     347,630,660.51
  长期股权投资                                  20,000,000.00      2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676,333,702.77     685,923,627.70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2,740,478.88       2,740,478.8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88,449,683.02      92,914,676.2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932,471.70      25,429,789.09
  其他非流动资产                                 9,433,671.08      11,282,324.52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03,864,496.97      1,185,921,556.92
      资产总计                            4,019,242,241.29      4,088,957,662.8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760,380.00     181,342,485.32
  应付账款                                     435,355,734.43     308,975,008.47
  预收款项                                1,272,369,598.15      1,239,737,144.59
  应付职工薪酬                                  32,581,627.75      26,840,757.01
  应交税费                                       9,174,238.92       3,696,238.07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7,227,528.97      28,639,967.8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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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759,469,108.22              1,789,231,601.2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68,297,283.34              70,725,343.84
  递延所得税负债                                     29,620,202.92              28,337,676.6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97,917,486.26              99,063,020.48
      负债合计                                 1,857,386,594.48              1,888,294,621.7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12,300,000.00             412,3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059,299,329.20              1,059,281,479.2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4,505,312.18               3,286,170.21
  盈余公积                                          105,277,561.75             105,277,561.75
  未分配利润                                        580,473,443.68             620,517,829.97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61,855,646.81              2,200,663,041.1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019,242,241.29              4,088,957,662.89
法定代表人:唐国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之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旭琛

                                        合并利润表
                                      2016 年 1—9 月
编制单位: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年初至报告期       上年年初至报告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期末金额 (1-9     期期末金额(1-9
                        (7-9 月)       (7-9 月)
                                                              月)                 月)
一、营业总收入        149,718,045.66 209,018,293.90       586,162,152.77     1,009,112,569.51
其中:营业收入        149,718,045.66 209,018,293.90       586,162,152.77     1,009,112,569.51
      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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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
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67,139,051.69 232,343,928.92           548,879,852.97     863,422,175.08
其中:营业成本          127,034,128.31 181,658,684.19           401,317,162.28     730,372,982.4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
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
额
      提取保险合
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
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            87,260.80       3,349,445.58         821,650.44        7,269,620.89
附加
        销售费用          5,194,588.65        7,033,349.19       13,085,017.40      15,680,454.43
        管理费用         36,479,037.37       30,834,165.06      107,355,817.51      89,581,136.97
        财务费用        -35,357,998.91       -3,093,338.85      -38,092,246.44      -8,475,386.42
        资产减值损       33,702,035.47       12,561,623.75       64,392,451.78      28,993,366.74
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                    0.00    6,498,273.97        9,329,823.51      16,783,315.07
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
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      -17,421,006.03 -16,827,361.05            46,612,123.31     162,473,709.50
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468,974.60        1,012,192.09        3,626,521.86       2,749,269.61
      其中:非流动                    0.00           38.58               0.00            54,629.68
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0.00               0.00          131.03                  0.79
      其中:非流动                    0.00               0.00          131.03                  0.79
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      -15,952,031.43 -15,815,168.96            50,238,514.14     165,222,978.32
总额以“-”号填
                                               23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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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减:所得税费用         -2,309,121.28   -2,068,755.85    6,819,576.04      27,463,927.11
五、净利润(净亏损      -13,642,910.15 -13,746,413.11    43,418,938.10     137,759,051.21
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        -13,642,910.15 -13,746,413.11    43,418,938.10     137,759,051.21
有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
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
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
在被投资单位不能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
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
在被投资单位以后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
期投资重分类为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损
益
      4.现金流量
套期损益的有效部
分
      5.外币财务
报表折算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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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
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3,642,910.15 -13,746,413.11        43,418,938.10     137,759,051.21
  归属于母公司所        -13,642,910.15 -13,746,413.11        43,418,938.10     137,759,051.21
有者的综合收益总
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
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                -0.02           -0.03              0.11                  0.34
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                -0.02           -0.03              0.11                  0.34
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唐国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之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旭琛



                                     母公司利润表
                                    2016 年 1—9 月
编制单位: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年初至报告期   上年年初至报告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期末金额       期期末金额
                      (7-9 月)       (7-9 月)
                                                       (1-9 月)       (1-9 月)
一、营业收入            134,800,737.22 209,005,147.22       560,056,158.22   1,010,542,654.26
  减:营业成本          113,059,134.29 189,912,939.42       380,794,314.64     774,064,182.21
        营业税金及            44,499.42    3,349,445.58        392,603.94        7,269,620.89
附加
        销售费用          4,257,082.33     5,702,023.59      10,839,960.50      12,346,161.68
        管理费用         33,814,016.71    28,382,960.50      99,479,386.71      82,442,419.43
        财务费用        -35,354,541.84    -2,848,707.11     -37,987,282.80      -7,969,024.05
        资产减值损       32,589,522.76    12,331,971.25      62,980,506.80      28,715,200.28
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                         6,498,273.97       9,329,823.51      16,783,315.07
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
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      -13,608,976.45 -21,327,212.04        52,886,491.94     130,457,40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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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457,155.50        1,012,192.09       3,596,889.84       2,739,843.87
      其中:非流动                                 38.58                              54,629.68
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0.00               0.00         131.03                  0.79
      其中:非流动                  0.00               0.00         131.03                  0.79
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 -12,151,820.95 -20,315,019.95              56,483,250.75     133,197,251.97
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396,069.09       -3,047,252.99       7,470,837.04      22,541,231.67
四、净利润(净亏损     -9,755,751.86 -17,267,766.96           49,012,413.71     110,656,020.30
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
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
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
被投资单位以后将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
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
投资重分类为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
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
表折算差额
    6.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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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综合收益总额          -9,755,751.86 -17,267,766.96      49,012,413.71     110,656,020.3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
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唐国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之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旭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6 年 1—9 月
编制单位: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 月)               金额(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41,078,178.86           408,315,566.2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28,985,159.0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5,901,512.85            20,549,636.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5,964,850.78           428,865,202.4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37,762,637.78           427,168,448.6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2,703,035.83           122,054,115.8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556,581.30            87,689,104.5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3,212,561.10            49,659,757.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3,234,816.01           686,571,426.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269,965.23             -257,706,2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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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80,000,000.00       1,67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9,329,823.51      16,783,315.0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793,224.00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89,329,823.51       1,692,576,539.0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40,192,189.31      66,382,267.30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00,000,000.00    2,305,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0,192,189.31    2,371,382,267.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9,137,634.20     -678,805,728.2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990,876,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850.00             4,25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850.00      990,880,25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8,961,753.73      25,981,155.5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915,469.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8,961,753.73      32,896,624.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943,903.73     957,983,625.0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2,923,765.24                 21,471,672.4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41,797,959.46     540,920,532.9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84,721,724.70          562,392,205.39
法定代表人:唐国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之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旭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6 年 1—9 月
编制单位: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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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 月)               金额(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31,327,498.87          406,799,723.27
  收到的税费返还                                  28,985,159.0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7,421,098.63           16,897,778.5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7,733,756.57          423,697,501.8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34,920,476.10          443,323,715.9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5,602,766.76          114,896,178.61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195,511.00           85,157,639.8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0,491,768.09           47,203,803.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1,210,521.95          690,581,338.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476,765.38            -266,883,836.5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80,000,000.00           1,67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9,329,823.51           16,783,315.0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793,224.00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89,329,823.51           1,692,576,539.0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39,953,636.71           66,230,763.30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00,000,000.00        2,305,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9,953,636.71        2,371,230,763.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9,376,186.80         -678,654,224.2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990,876,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850.00                 4,25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850.00           990,880,25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8,961,753.73           25,981,155.5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915,469.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8,961,753.73           32,896,624.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943,903.73          957,983,625.0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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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56,955,517.69        12,445,564.2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00,635,931.91       494,284,826.4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57,591,449.60          506,730,390.74
法定代表人:唐国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之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旭琛



4.2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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