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我们已预先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资 料进行了审阅,现就公司 2019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 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 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 意将《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独立董事:付磊、谢鲁江、梅慎实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