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 公告编号:2020-004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航天工程或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由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 值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3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2.52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030,396,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49,220,588.62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1,175,411.38元。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月21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15】000030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947,941,759.27 元,其中 2019 年 度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18,614,306.66 元 ,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余 额 合 计 为 53,272,103.79 元(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存款利息等)。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航天长征 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等 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以及《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于2015年2月12日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和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在北京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存 款利息等)如下表所示: 序号 开户银行 专户帐号 余额(元) 存储方式 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14724869009 已销户 / 北京望京支行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907205210111 53,272,103.79 活期存款 北京方庄支行 合 计 53,272,103.7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止到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 限 公 司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鉴 证 报 告 》( 大 华 核 字 [2015]000300 号),截至 2015 年 1 月 26 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43898.12 万元。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1 日召开了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43898.1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 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9 年度,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低风险、 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 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航天工程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 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航天工程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航天工程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 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 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981,175,411.3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614,306.6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47,941,759.2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 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 已变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 截至期末承诺投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 项目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 项目 项目 更项 资总额 整 入金额(1) 额 入金额(2) 入金额与承诺投 末投入 达到 的效益 到预计 可行 目,含 后 入金额的差额(3) 进度 预定 效益 性是 部分 投 =(2)-(1) (%)(4) 可使 否发 变更 资 = 用状 生重 (如 总 (2)/(1) 态日 大变 有) 额 期 化 航天煤气 化装备产 2017 138,520,205 业化基地 - 205,707,300.00 - 205,707,300.00 119,930.00 187,615,849.80 -18,091,450.20 91.21 年2 是 否 .74 二期建设 月 项目 兰州航天 2014 煤化工设 年 12 计研发中 - 175,180,000.00 - 175,180,000.00 - 175,600,541.54 420,541.54 100.24 - - 否 月 31 心建设项 日 目 企业信息 - 40,694,000.00 - 40,694,000.00 9,641,266.04 40,935,774.05 241,774.05 100.59 - - - 否 化建设项 目 日处理煤 量 2500 吨级航天 - 30,250,000.00 - 30,250,000.00 8,853,110.62 15,366,693.91 -14,883,306.09 50.80 - - - 否 粉煤气化 炉技术研 制项目 补充公司 - 528,514,700.00 - 528,514,700.00 - 528,422,899.97 -91,800.03 99.98 - - - 否 营运资金 合计 — 980,346,000.00 - 980,346,000.00 18,614,306.66 947,941,759.27 -32,404,240.73 96.69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日处理煤量 2500 吨级航天粉煤气化炉技术研制项目:本项目前期技术研究已经完成,实体建造项目的研制正在 推进过程中。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5年1月26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43898.12万元。公司于2015 年2月1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3898.1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