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独立意见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 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审阅了本次董事会议题的相关资料,并了解有 关情况后,我们就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 资设立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整合各方资源,符合公司未来经营 发展需要,公司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未有损害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付磊、谢鲁江、梅慎实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