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工程: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6-04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 2021 年 6 月 3 号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聘任的总经理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和履
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
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提名、聘任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聘
任孙庆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公司拟选举的两名董事候选人均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
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董事
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
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本次董事会选举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付磊、谢鲁江、梅慎实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