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工程:航天工程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8-28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 2021 年 8 月 26 号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1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 2021 年上半年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付磊、谢鲁江、梅慎实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