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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工程:航天工程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10-14  

                           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           公告编号:2021-044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0月12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

   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条 为维护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 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章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     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
      第一章     总则                      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
      新增一条                             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
                                           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八章     党建工作                     第八章   党建工作
      第一节     党组织的机构设置             第一节   公司党组织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按照《党章》的       第一百六十五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
规定,设立公司党组织。公司党组织工作和 章程》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
自身建设等,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办理。 共产党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党委的组成按上 委员会以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党委由党员大
规定产生。                                 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党委下设党的相 一般为5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
关工作部门,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 选举。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
员,保障工作的有效开展。                    委相同。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
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      成员一般为7人,设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
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 书记1人或2人。
支。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党委决定以下
      第二节     党委的职责                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第一百 六十八条 公司党委的职权包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括:                                        监督、保证本企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 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议的重大举措;
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
起来,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 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用,围绕公司改革发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领导
公司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     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选拔任
要作用;                                   用、考核奖惩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
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 队伍建设特别是围绕提高关键核心技术
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保证企业改革发展的 创新能力培养开发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
正确方向;                               人才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三)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五)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进
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
    (四)研究布置公司党建工作,加强党   重要事项;
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      (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
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
    (五)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         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
    (六)公司党委对除由上级党委考察的 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一体推进
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履行党风廉政
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长、总经理推荐提 建设主体责任方面的重要事项;
名人选;公司党委对除应由董事会聘任以外      (七)党建工作重要制度的制定,党
的拟任管理人员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 组织工作机构设置和调整方案;
出意见,并对公司管理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八)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
的由公司提名的董事会组成人员和高管层 企业文化建设、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组织
人选,进行考察酝酿,集体研究提出意见, 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工作中的领导和把        (九)其他应当由党委决定的重要事
关作用;                                 项。
    (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      需要董事会、经理层等履行法定程序
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
    (八)研究决定其他应由公司党委决定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
的事项。                                 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
                                         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前置研究讨论的事
                                         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
                                         家、上级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二)企业经营方针、发展战略、中
                                         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经营计划的制
                                         订;
   (三)企业年度投资计划、投资方案,
对企业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面的重大事
项;
   (四)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
案,对企业有重大影响的资产重组、资产
处置、产权转让、资本运作等重大事项;
   (五)企业重大的融资方案、对外担
保事项、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六)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及预算
调整方案、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年度财务
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案;
   (七)企业建设重大工程、预算内大
额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
使用等生产经营方面的重大事项;
   (八)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
度资金运作事项;
   (九)重要改革方案,企业及重要子
企业设立、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破
产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十)企业内部管理机构、分支机构
的设置和调整方案;
   (十一)公司章程的制订和修订方案
的提出,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十二)企业考核分配方案、中长期
激励计划、员工持股方案、员工收入分配
方案;
   (十三)企业民主管理、职工分流安
置等涉及职工权益方面的重大事项;
   (十四)企业安全环保、维护稳定、
社会责任方面的重大事项;
    (十五)企业重大风险管理策略和解
决方案,重大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处理
方案;
    (十六)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
制度、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
    (十七)其他需要党委前置研究讨论
的重要事项。
    第一百七十条 党支部以及企业内设
机构中设立的党委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
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
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和上
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
公司各项任务。
    (二)按照规定参与本单位(部门)
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本单位(部门)负
责人开展工作。
    (三)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
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
活,组织党员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先
锋模范作用。
    (四)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
职工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和
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
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
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
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财经人事
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六)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
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公司党委报告重
要情况。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
工作情况。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具有人财物重大事
项决策权且不设党委的独立法人企业,由
党支部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
关。
     第一百七十二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
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
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
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
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
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党委书记、专职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
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党委可配备
专责抓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书
记一般应当进入董事会且不在经理层任
职。
     第二节 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
度
     第 一 百 七 十三 条 公司 依照 法 律 规
定,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
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
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监督权。重大决策要听取职工意见,涉及
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工
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坚持和完善
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维护职工
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的权益。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
                                         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
                                         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应当遵守国家
                                         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
                                         规,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保障劳动者的合
                                         法权益。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
                                         行政法规和政策,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
                                         定劳动、人事和工资制度。
   注:在修订公司章程中,如因增加、删除某些条款导致条款序号发生变化,修改后的章
程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章程中条款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相应变化。

    除以上修改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