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作为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签署航天氢能新 乡气体有限公司河南晋开集团延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合成氨 80万吨尿素及其配套装置建设项目气体装置E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对该关联交易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同意该项议案,并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争 取订单,拓展市场。该项目能充分发挥公司在煤气化工程领域的专业 能力和工程建设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竞争力,巩固市场份额。不存 在损害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委员:付磊、梅慎实、郭先鹏 二〇二二年七月八日